我以我手执新笔,我以我心绘前程
前言: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晃眼之间,一年实习时间已经过去。回首一年多来,自觉有一些经历值得为大家作次分享。本次分享不拘泥于格式,算是对实习期间的一些随笔。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说过:“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的经历都会有所不同。本次分享也仅代表本人拙见,不当指出还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关于法学专*。有句话,想必大家耳熟能详:“劝人学法,千刀万剐”。法学专*毕业后,还需要面临一次大考:法考。法考通过后,选择做律师,需要度过一年的实习期方能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修成正果。当然,这一年不包含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与选择律所以及办理律师实习证的时间。同样,进入法、检需要通过公****。可见,法学专*毕业的学生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物力方才能踏入职业门槛。正如张雪峰所言“法学是大后期专*”。 关于就业选择。每个人的每天都会做很多的决定,只是有的时候意识不到在做抉择。每个看似不经意的选择都会产生相应的结果。就业时,有同学选择做了法务,有同学选择进了法、检。也有同学选择做了律师。不像考试那样有标准答案,选择没有对错,只有遗憾与否。当然,抱憾守缺只会让我们止步不前。在经历了一些弯弯绕绕后,我选择了做律师。在选择一份职业后,需要对职业有清晰的认知:为什么选择(why)?如这份职业是什么(what)?如何做好这份职业(how)?在选择之后,就要对这份职业做出探索。什么是律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该做什么?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法律对于律师的定义,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人心中也会构建出对于这一职业的表述。刘桂明老师谈到,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田文昌律师谈到,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简而言之,律师就是以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去实现社会正义的目标。在老百姓眼里,律师是专*人士,能言善辩,形象、气质俱佳的精英人士。 (注:图片来自网络) 当然,律师队伍中也会出现败类,人民群众对他们深恶痛绝,评价他们吃完原告吃被告,颠倒黑白。也有人说律师收完钱不办事,殊不知,律师接收案件后,需要梳理案情,检索法律,整理证据等,这些工作是他们看不到,这就需要我们跟他们解释清楚。相互理解才能共同把案件办好。个别律师的品德经不起推敲致使群众对律师行业评价降低情有可原,但道听途说,以个体否定整体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笔者在做出选择前时常会受一些外界对律师负面评价的影响。甚至在选择时,亦会有你的性格不适合做律师、做律师要能说会道、律师行业异常辛苦需要熬时间、没资源没人脉比较难混、公务员金饭碗等等阻碍自己做出决断的话语,此时就会产生自我怀疑,有“选择困难症”。其实,如果太在意外在的评价,反而会影响自己做出正确的决策。可以听从,也可以有自己的主见。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适合自己的便是*好的。选择做律师,接下来就要选择一家适合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如何选择律所?有以下要素供大家参考:薪资待遇、授薪还是提成、有无律师带、有无服务期、律所理念、律所的办公环境、律所规模、执业后的成长空间等。如何选律所,许多前辈已经做过分享,相关经验可以自行百度。总之,适合自己的便是*好的。进入一家律所后稳定下来后就要开始着手实习手续办理,正式开始实习了。实习期间需要做的工作其实很多。主线工作任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做好基础工作,比如合同审查、接待当事人、文书写作、法律检索与研究、整理证据材料、法院立案、联系法院等机关跟进案情、反馈当事人、整理卷宗等。在实习期间需要不断复盘并做记录,如整理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公函、委托书、执业证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如委托方为公司的,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信息公示等材料。此外,还需提交证据及证据目录等。有的案件需要证人出庭的,还需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文书)。实习期间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书写法律文书,如何审查合同等,可以参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出版的办案指引,各个省市律协也发布有操作指引,可以自行获取,也可与笔者进行交流,我们共同进步。 (注:图片来自网络) 对律所开具的公函扫描复印,对对方证据拍照,整理好委托手续(委托书、委托协议、风险告知书、质量监督卡)、证据目录等材料,*好按照顺序摆放并制作成扫描件,方便后续卷宗整理归档。如果前期工作做不好,待到卷宗整理时便会体会到是什么是焦头烂额。委托人可能认为,案件结束了,我们律师的工作就结束了,其实不然,整理案卷也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电子版、纸质版复印件,建立文件夹等善后工作也需我们完成。在实习的过程中,繁琐且重复的工作可能会让我们倍感辛劳。这个时候,焦虑、烦躁的情绪就会涌上心头。这就需要我们静下来,思考下如何处理化解,做情绪的主人,而不被情绪掌控。这种情绪的处理就是看我们如何看待自己的工作,如何做好工作与生活的平衡。稻盛和夫说“人这辈子千万不要马虎这两件事:一是找对爱人,二是找对事业。因为太阳升起时要投身事业。太阳落山是要与爱人相拥的。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两个东西。一个是价值感,一个是归属感。价值感来自于被肯定,归属感来自于被爱!”律师即是一份职业,也是一份事业。这份职业让我们获得温饱,这份事业让我们为之奋斗终身。找对爱人与事业并与之奋斗,回首往事的时候,就会“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稻盛和夫还说:“除了拼命工作之外,不存在第二条通向成功之路。一个人想要跨越到什么样的阶*,过什么样的生活,就看他怎样对待自己的工作”。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要找到能够激发自己兴趣的点,热爱的点。你爱工作,工作自然也会爱你,她会在看到你的付出,给你正反馈,随便给你带来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稻盛和夫还曾说过,“人分为三种:自燃型、点燃型、阻燃型。自燃型的人,自我驱动,自我燃烧。不满足于现状,善于学习和反思。点燃型的人,需要别人监督,总是要在背后推一把。阻燃型的人,玩世不恭,拖泥带水。怎么点都点不着”。我们要争取成为前两种人。如果不幸成为阻燃型的人,“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笔者在实习期间也会有许多晦暗时刻,这些晦暗时刻或是对案件无能为力的自我怀疑,或是对未来的前景的迷茫。这段时光需要自己走出来。“每一个**的人,都会有一段沉默的时光,这段时光是付出了很多努力,都得不到结果的日子,我们把它叫做‘扎根’”!出来混,*主要是出来。在心情低落时,读书,运动,社交这成为我与负面情绪友好相处的三**宝。这三**宝现在已经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并不断给我正反馈。通过读书,结交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结识了一些**的业界前辈,也获得一些证书与赠书,也开拓了自己的眼界。与此同时,笔者受到前辈推荐,有幸发言。 有人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每日八千步是我的小目标。这个小目标是具体的,可以量化的,每日可实现的,符合SMART原则的(S=Specific、M=Measurable、A=Attainable、R=Relevant、T=Time-bound)。通过散步,可以锻炼自己的身心,不至于抵抗不住日常的工作压力。青年律师因工作而猝死的例子不胜枚举。律师费真的是用命换来的,或许,当事人看不到我们在接待后的努力,我们需要告知他们我们的工作进展,做好沟通。话说回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是完成工作、优雅生活的必要条件。做到劳逸结合很重要。 (注:图片来自网络) 说一下社交吧,对于一些娱乐、聚餐,可以当作工作之余的消遣,偶尔联络情谊,但不要长期下去。当然,这是笔者自己观点,读者自行取舍。笔者认为,正确的社交方式应是与**的人交流,虚心向他们讨教宝贵的经验。笔者在实习期间会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社区的抗疫志愿者,律协举办的讲座,图书馆举办的活动,普法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我本人的朋友圈也逐渐丰富起来。与此同时,本人也获得了一些荣誉。需要强调的是,参加活动需要结合自己的意愿、喜好。不然的话,只不过是通过这些活动消耗自己的身心罢了。如果自己充满好奇心,是自己爱好的活动,为之付出心力是值得的,她会给你带来正反馈。 通过读书、运动、社交这三**宝,笔者得以切实践行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人无数,名师指路,自己去悟”这句话。执业后,我们需要处理三大问题:自己的问题,当事人的问题,自己与当事人的问题。我也曾听前辈们谈到,律师会时常碰到客户问,咨询收费吗?咨询付费是对知识的尊重。免费的,往往是*贵的。天上不会掉馅饼。毕竟,律师也要生存。正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当然,如果当事人经济确实困难,可以告知并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在面对白*的同时,还要面临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不受司法部门监管的法律服务咨询公司对法律准入资格的冲击、经验匮乏、收入赤字、人工智能等带来的焦虑不安。针对情绪的处理,我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如何处理需要我们去不断探索、觉知、领悟。财经作家欧盛在一篇文章中谈道:“任何复杂事物的背后,都有简洁的可以用一句话或者几句话说明的规律。这些规律,便是本质。”“一、三、五、八”定律、“二八”定律在律界广为流传。青年律师与老律师相比,缺乏经验,但我们的优势也是年轻。对于现代化的办公工具运用更加娴熟,在执业前期,我们要不断向业界优*人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相信我们迎来厚积薄发的时刻。愿我们都因相信而遇见更好的自己。当代著*学者、作家、哲学研究者周国平先生曾说过“人生有三次成长:一是发现自己不再是世界中心的时候,二是发现再怎么努力也无能为力的时候,三是接受自己的平凡并去享受平凡的时候”。愿我们能在平凡的世界里精进自己。在此奉上稻盛和夫的“六项精进”。 *后,愿我们携手勇往直前,依法诚信执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指示精神及司法部党组对律师“五点希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撰稿/编辑:朱家涛审 核:郭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