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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守护契约精神,保护交易安全,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在相关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律师仍是目前最好的职业吗?4月11日上午,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例会学习活动如期举行。本次例会学习聚焦民营企业保护方面新的司法解释,以及律师执业现状分析等。分别由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石会升律师和副主任昌帅通律师主讲,全体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参加了学习活动。石会升:最高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重点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规定了法人、物权、合同等制度, 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民事权利给予充分法律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 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2025年5月20日,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正式施行,使得民法典对民事主体民事权益的保护规则更为具体和细化。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第九条第二款: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 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应当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第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能够实现强制性规定的立法目的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关于“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的规定认定该合同不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无效:(一)强制性规定虽然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但是合同的实际履行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的影响显著轻微,认定合同无效将导致案件处理结果有失公平公正;(二)强制性规定旨在维护政府的税收、土地出让金等国家利益或者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利益而非合同当事人的民事权益,认定合同有效不会影响该规范目的的实现;(三)强制性规定旨在要求当事人一方加强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对方无能力或者无义务审查合同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认定合同无效将使其承担不利后果;(四)当事人一方虽然在订立合同时违反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合同订立后其已经具备补正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条件却违背诚信原则不予补正;(五)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虽然有“应当”“必须”或者“不得”等表述,但是该规定旨在限制或者赋予民事权利,行为人违反该规定将构成无权处分、无权代理、越权代表等,或者导致合同相对人、第三人因此获得撤销权、解除权等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关于违反该规定的民事法律后果认定合同效力。 石会升通过几起典型案例,详细解读了民营企业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昌帅通:律师仍是目前最好的职业吗? 根据律师行业当前的职业现状,昌帅通从五个方面将自己执业以来对律师这个行业的认识和执业经验与大家进行了分享。 昌帅通认为,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一要破除迷思,打破刻板印象,重新认识“你以为的” vs “真实的”律师工作状态;二要紧随行业发展,法治大势、长期向上;三是行业在向上,而非下行社会发展。社会越文明,律师越重要;四是法律始终是现代社会的底层规则;五是看清真实利弊,就是律师的真实困难和核心价值。 作为一名优秀的律师,要不断走出认识上的误区。 行业竞争激烈这不是萧条,而是行业的彻底洗牌,市场蛋糕在变大,只是对律师的专业能力要求发生了结构性变化。 AI是“超级外挂”更是解放生产力,能够将律师从检索、初稿撰写等80%的重复性劳动中解放。人工审核2小时的合同,AI仅需5分钟即可完成初稿。而律师的核心不可替代,AI的判断力与人情味是根本不行的。律师的深度价值实现,不仅是处理法律问题,更是帮客户解决人生重大难题。这种“被需要”和“解决问题”的正向反馈,是顶级的职业成就感。还有洞察人性的魅力,正如罗翔老师的案例,法律充满对人性的洞察。在复杂博弈中寻找正义答案,让工作充满了探索与思考的乐趣。 昌帅通表示,全面依法治国是基本国策,律师是法治队伍重要力量,行业有长期制度保障。无论时代如何变化,律师仍是当下综合价值最高、成长性最强、抗风险最稳、社会意义最大、人生自由度最高的职业。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主任尚旭辉对本次例会学习进行了总结。认为本次例会学习讲到了很多法律的要点难点,既有理论方面法律支撑,又有实战方面的案例引导。在当前律师行业日趋竞争激烈的背景下,详细分析了律师行业提高业务技能的方法和路径,鼓励年轻律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服务意识,只要在这个行业不断深耕,仍然可以在工作和生活中体现出你的人格魅力和社会价值。撰稿/编辑:郎松涛审 核:郭书铭
诚然所于2021年2月20日上午9:00时,在本所多功能会议室举行例会专题讲座,欢迎业界各位同仁参加交流!本次为大家分享的两位律师为:董进果律师、孙占亚律师。 董进果律师为大家分享的是:《刑法修正案11新旧法条对比》 孙占亚律师为大家分享的是:《律师审查鉴定意见的方法》 有意向的业界同仁可以直接到本所参加交流人数:30人。电话15036763837 地址: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址:www.hncrls.com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2021年3月17日晚,我所王静律师受邀为洛阳市看守所监所管理支队干警,做了题为《新形势下的刑事诉讼法》的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系看守所内部教育整顿夜校的环节之一,以增强监所管理支队队伍的综合素质为目标,此次讲座由看守所申政委主持,监所管理支队干警参与了此次讲座,讲座取得了***成功。 王静律师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沿革着手为本次讲座拉开序幕,紧接着给大家分享了新刑诉法解释的主要内容,而后又从看守所的角度精准分析了与看守所工作密切相关的刑诉法规定,***后王静律师结合自身之前的检察官工作经验又从检察机关对看守所工作的监督方面给大家分享了硬核的干货。 (图为讲座现场) 此次活动既拓宽了律师工作的视野,也架起了律、监普法服务的桥梁,为了更加完善国家法治队伍综合素质,我们诚然律师在行动! 图片撰稿:陈亮亮 编辑:李少宇 审核:郭书铭 长按二维码关注 电话:0379-69952882 网址:www.hncrls.com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7月6日下午,西工区法院赵耀武院长、马少先副院长与西工区司法局郝艳丽副局长顶着烈日莅临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调研、指导工作。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主任尚旭辉、副主任石会升、党支部书记郭书铭、及党支部组织委员石晶参与了此次调研座谈。 会议伊始,尚旭辉主任对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莅临诚然所调研、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就诚然所乔迁新址、及从创办至今的发展历程、党建工作的建设、所内律师们各项业务开展情况等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 看到诚然党支部焕然一新的党建办公室,赵耀武院长首先对诚然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了重点指导,结合诚然党支部“七一”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的活动开展,赵院长称:以党建促所建,党的建设和党支部的建设不能脱离实践,结合案件促党建。对困难党员进行定点精准扶助,要长此以往的坚持下去,要解决实际问题,要有成效,不要为了宣传而搞活动。对赵院长的宝贵建议,党支部书记郭书铭同志进行了详细的记录。 赵耀武院长等人一行的此次入所调研,重点是收集广大律师对西工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对西工法院的工作改革对外进行普及宣传。对此,党支部书记郭书铭同志对先期汇总的西工法院停车难、案件胜诉后诉讼费退费难等8个问题向赵耀武院长和马少先副院长进行了提出。而赵院长和马少先副院长,当场对所有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并给出了解决方案。 赵耀武院长对西工法院改革实施的送达提速、鉴定提速、分段执行、执行督促、刑事执行等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及宣传,希望通过律师在代理案件中,及同行之间对西工法院的工作方法进行推广及宣传。并强调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法院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法院工作中仍需要改进的地方,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服务,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指示。 郝艳丽副局长表示,司法局会大力支持法院与律师的工作,努力为***锻造副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司法工作,加快建设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长极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后,尚旭辉主任再次感谢各位领导的到来,并表示,通过此次与各位领导的交流,我们诚然所在以后的发展中,将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洛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出更多的贡献。 撰 稿:石 晶 审 核:郭书铭 编 辑:江志柯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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