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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那么恐怖……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950次

其实没那么恐怖……

又一个,又来了一个……我已经懒得回忆这是第几个了——“我要不要赶在明年之前离婚?”“是不是明年离婚就更难了?”“离婚冷静期好恐怖!”


其实我本不想写关于这个话题的文章,亲情、爱情、婚姻是太过个人的事情,不能用统一标准去衡量,我见过相敬如宾的***,也见过吵吵闹闹过一辈子的***,哪种更好?不是剧中人,谁又能真的感同身受呢?毕竟我是一个连说媒都不愿意的人。可是这么多朋友对这个问题纠结至此,是我始料未及的,所以,趁着休假,就简单和朋友们聊几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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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民法典》登上舞台,各种关注便集于一身,而在我的朋友圈里,“离婚冷静期”绝对是被翻牌***多的宠儿。朋友们或调侃、或吐槽、抑或真的恐慌,仿佛即将错过***后一列通往春天的地铁似的。


作为朋友,我想说,虽然中国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劝和不劝离”,但是时代发展到更加注重独立人格的今天,我更希望规劝的是可以离婚,但是要在比结婚更加冷静的前提下离婚。


婚姻不是生活的必需品,但是一旦步入婚姻围城,一定是涉及人身、财产、亲友、社会等方方面面权利义务关系的一个决定,即使两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年轻人从没有意识到。那么在要离开围城的时候,是否应当将自己在围城内的行为后果妥善处理之后再离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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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认为的离婚,应当分为两个阶段:***,为什么要离婚?第二,如何才能离婚?


那么朋友,你为什么要离婚呢?

如果仅仅是因为害怕错过了快速离婚的机会,害怕以后(也许、大概……)会有更牢固的枷锁,害怕也许今天发现的一点小矛盾有可能发展为更大的问题,那么我只当是朋友聊天吐槽、日常发泄,我作为朋友,作为***的心理咨询师可以尝试着帮你寻找问题、疏导情绪、解开心结。


当然,如果真的到了问题无法解决,两人无法一同继续走下去的程度,那么离婚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毕竟在我的观念中,婚姻是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让彼此都更加幸福更加快乐的生活方式。一旦双方彼此消耗、彼此伤害,那么不妨给彼此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


这个时候,才进入到离婚的第二个阶段“如何离婚”,此刻我才可以从律师的角度去思考。


首先,你为什么离婚决定了你应该采取什么方式去办理离婚。以前看过一种说法,离婚就像生孩子,要么顺、要么剖,要么顺转剖。


顺产型:如果双方都是冷静型的,好合好散,那么就顺顺当当的办理协议离婚。***步,细细捋顺双方在围城中的各种关系,尤其对子女、财产要做明确约定;第二步,把双方谈判的结果用文字方式记录,也就是签订离婚协议书;第三步,去民政局登记领证,从此一别两宽。


新的民法典确实用“离婚冷静期”增加了难度,也就是第三步增加了30天的等待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可以选择继续离婚,也可以反悔,可是对于两个经过冷静思考、并已经做好一切准备的决心离婚的人来说,30天的等待并不能改变什么。


朋友,你需要做的是冷静再冷静,和你的另一半好好沟通,做个***的ending。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你可以求助于亲戚、朋友、律师,确保你们的协商更***更顺畅,但是归根到底决定权在你和他(她)。


剖腹产型:这种方式就血腥暴力得多,需要强大的外力协助了。如果出现了网友们一直作为案例提出的类似家暴、出轨、赌博、重婚等情形,那么不管是现行的《婚姻法》还是即将施行的《民法典》都将此类归为应当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协议离婚并不适合你,你需要的是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冷静期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适用,不会对离婚的结果产生任何正面或者负面的作用。至于你是否能够顺利拿到离婚判决,那么是与你手头的相关证据有关的,毕竟法院终归是司法机关,是要看证据说话的。


朋友,这个时候大概率你是无过错的一方,那么你需要做的是收集、固定证据,如果你的能力有限,可以求助于妇联、法院、公安或者律师,以争取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顺转剖型:这种情况很痛苦,却很常见。原本想要好合好散,无奈天不遂人愿,双方撕破脸皮,争孩子、争财产,相互指责,相互诋毁,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情当事人不好办、行政机关不能断、人民法院不敢判。


但是说到底,这个也不是无法解决,毕竟这种情况中,双方在要离婚这个问题上是有共识的,只是怎么离更好的问题,更多的就是孩子归谁,钱怎么分的问题。


朋友,这个时候当然还是需要证据的,但是我要建议的是,毕竟曾经同床共枕过,曾经如胶似漆过,曾经山盟海誓过,非原则性的问题上退一步海阔天空,而原则性的问题自然有法官按照法律去判定。


当然,这个过程中既然无法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冷静期”同样与你无关。


以上这些,朋友们会发现,离婚冷静期能起作用的范围很小很小,并不能左右你离婚的决定性因素。


当然,有人说家暴、无赖的问题,有人说转移财产的问题,有人说离婚难判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存在,但是这并不是“离婚冷静期”导致的,也不是“离婚冷静期”能解决的。其实新的《民法典》中对于判决离婚的情形比以往更多了一条,其实《反家庭暴力法》中对于家暴受害人的保护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支持,法律并不会盲目保护过错方,这点大可放心。

有人说更应该规定“结婚冷静期”,我觉得结婚确实需要更冷静,但是法律应当规定吗?法律更多是对于行为及其后果的规范,而非对于情感、思想的调整,干涉过多那么岂不是更加******了呢?就像开头说的那样,如果婚姻真的像个攻城游戏,那么两个人进入围城的时候只凭着一腔热血,两手空空,只需将彼此订下盟约即可,而一旦进入才开始共同***地置办装备、攻城略地,才有了共同的行为后果,甚至有可能涉及其他人。所以,此时法律才可以管,也不得不管。因此,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并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对于婚姻这个法律事实所产生的后果更为慎重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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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一项制度必然有利有弊,保障了权利,就一定规定了义务;你拥有的自由,必然是他人让渡了自由,而作为法律这项社会制度不就是在各种权利与义务,自由与***之间的平衡吗?


 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不管是***还是人情,都会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导向作用,一个社会的传统,一个民族的人格不都是这样形成的吗?我国基于现在离婚率攀升的现实,基于构建和谐家庭要以和谐家庭作为基石的理念,基于以和为贵的民族传统,尽量避免冲动,尽量保护家庭,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是有社会基础作为支撑的,也是有其存在的价值意义的。


朋友们,大可不必谈婚色变,也不必限期离婚,***的相处方式不止一种,问题的解决方式也不止一种,不管是婚姻中、工作中、生活中,冷静总是没错,找到原因,明确目标,确定解决方案,总是要比仓促决定、限期完成要好一点的。真心希望你走出的每一步都是跟随内心的,也希望你回首的每一次都是无怨无悔的!


审核:郭书铭
编辑:江志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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