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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20

2020年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感恩拜师仪式暨交流座谈会 成功举办

2020年9月9日下午17时,诚然所在律所多功能会议室举办“2020年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感恩拜师仪式暨交流座谈会”活动,活动取得***成功。 会议伊始,石会升副主任以教师节为背景、感恩为主题发表了开幕词。首先由创始合伙人尚旭辉主任致辞,尚主任就“传承与发展”的主题,以自己对感恩的理解与对青年律师的鼓励和要求及师徒关系的处理作出了精彩的致辞,将会议推向了一个小***。 (图为创始合伙人尚旭辉主任致辞) 接下来由徒弟代表吕亚伟律师进行发言,其从指导老师尤士虎副主任在其业务上的指导谈到生活上的关心又谈到自己实习及执业期间的感受,***后对指导老师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并流露出了继续学习的强烈渴望。 (图为徒弟代表吕亚伟感谢发言) 随后由吕亚伟、黄***、江志柯、陈星涛共同宣读拜师贴向师傅们表达了敬意和决心。                          (图为陈星涛、江志柯、吕亚伟、黄***在宣读拜师贴) 而后由吕亚伟、黄***、江志柯、陈星涛向师傅们鞠躬致谢,三个躬深沉而有力的表达出他们的感恩之心。向指导老师们敬茶、献花等并合影留念。以茶敬师,是一种道德传统的体现,茶为师,谦和恭敬,德馨兼备,学古起今;以花献师,有着“感恩春晖明,以花献恩师”的说法。徒弟们以用心置办的礼品感恩,师傅们回应以精心挑选的书籍及现场寄语,真挚的嘱托使人动容。 (鞠躬礼) (敬茶礼) (徒弟献花礼之指导老师回赠礼) (图为部分参与活动的师徒合影) 仪式***后,由所有参与活动的徒弟们上台合唱《感恩的心》歌曲,歌声嘹亮、真挚而感人,仪式在***后的大***中***结束。 (演唱《感恩的心》) 仪式结束后,座谈会开始,首先由指导老师对感恩、传承和发展的理解,并对徒弟们进行了恳切的叮嘱与殷切的希望,诸如:“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教导、“对每一个你遇到的人心怀感恩”的叮嘱、“因材施教”的传帮带方法、“珍惜师徒情分和同事感情”的经验传授等。 其次,由参与座谈会的各个年青律师发言,如:由有人民教师转行过来的黄***进行了“感恩老师、感恩同事、虚心求教”的发言;由从检察官转行过来的王静进行了“感恩老师因材施教、继续努力前行”的发言;由李仕林进行了“作为***,应该事事快速反应并将感恩落到实处以减少老师工作负担”的发言;由陈亮亮发表了“感谢老师们授我以渔”的发言;由陈星涛进行了“感谢老师的耐心教导”的发言等,发言过程中尚主任及各位指导老师对每个青年律师的发言都作出了回应、点评和指导,使座谈会效果达到了***大化。 ***后,石会升副主任以“生活需要仪式、但不要把生活当成仪式”的总结发言,石主任指出,此类仪式会在之后的律所活动中加大力度推广,为大家提供能充分表达内容的形式,此项决定***了升华了“传承与发展”的主题,给了诚然家人们延续和表达感恩的长久的支撑。 (座谈中) 诚然所从不缺少感动,成长的路上有名师悉心指导、前进的路上有同事相互扶持,踏实地向前吧,成功的路上有“诚然所”这个温馨的港湾为每一位诚然家人们挡风遮雨、保驾护航! 撰稿:陈亮亮、黄*** 审核:郭书铭 编辑:江志柯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09/092020

河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滥用执行异议权利的若干意见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防范和制裁滥用执行异议权利,恶意拖延、阻碍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促进诚信诉讼,维护司法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订本意见:   ***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案外人(以下统称异议人)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执行异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公民身份证或法人、其他组织等的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组织机构代码等);   (二)能够证明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或对特定执行标的的执行不当等的相关证据材料;   (三)能够有效送达被申请人的详细地址信息和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送达地址);   (四)立案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   第二条 异议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的,应当在执行异议申请书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第三条 立案部门接受上述异议材料后,应当向异议人送达《执行异议风险告知书》,告知其滥用执行异议权利、提出虚假异议、诉讼等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执行裁决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应当要求异议人签署《执行异议风险责任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因上述滥用权利和虚假诉讼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制作笔录。   第四条 立案部门在立案审查案件过程中,应当通过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系统关联检索当事人有无涉诉、涉执情况,发现被告或被执行人有大量涉诉涉执案件,可能存在滥用执行异议权利、虚假诉讼行为的,要在向执行裁决部门移转案件时,在系统中作信息提示。   执行裁决部门根据信息提示、案件审查的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决定对案件进行听证的,传唤异议人本人到庭;   (二)通知异议人提交原始证据或者其他证据;   (三)向与案件处理结果可能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通报情况,并通知其参加听证;   (四)依职权调查取证;   (五)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 执行裁决部门依法决定听证的案件,异议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听证,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听证,致使无法查清案件相关事实的,执行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异议人的申请;裁定驳回申请后,异议人再次以相同理由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第六条 执行异议审查程序中,应当加强对异议人基于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离婚析产、房屋买卖、租赁、追索劳动报酬、公司分立(合并)、企业破产等法律关系提出异议的审查;   对于以下情形,要加大证据审查力度,必要时,可依职权调查取证:   (一)存在当事人为***、朋友等近亲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   (二)异议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证据存在伪造、变造可能;   (四)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的。   第七条 经执行异议审查,具有下列情形的,可认定为滥用执行异议权、提出虚假执行异议的行为:   (一)异议人以明显不合理的理由提出执行异议且被生效裁定驳回,情节严重的;   (二)对同一执行行为或者执行标的,异议人以同一或不同事由反复提出执行异议,或者以不同异议人名义相继提出异议且被生效裁定驳回的;   (三)已明确书面告知不属于执行异议审查范围仍坚持提出执行异议且被生效裁定驳回的;   (四)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案外人恶意串通或者当事人单方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提起执行异议的;   (五)其他滥用执行异议权利、虚假提出执行异议的行为。   对滥用执行异议权利、提出虚假执行异议等行为及情形的认定,由合议庭评议,经***法官会议研究,案情复杂,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报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 执行异议案件经查明认定属于虚假异议,异议人申请撤回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二条的规定,驳回其异议请求。   第九条 异议人滥用执行异议权利、提出虚假执行异议,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一条、***百一十二条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   诉讼代理人等其他人明知异议人实施滥用执行异议权利、提出虚假执行异议的行为,而予以协助的,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并应当向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发出司法建议。   第十条 对经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认定异议人具有滥用执行异议权利、提起虚假执行异议行为的,执行裁决部门将有关材料移转给执行实施部门,由执行实施部门制作相应的制裁法律文书并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异议人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造成对方损失的,受害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向异议人请求赔偿因提起异议、诉讼发生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误工费、通讯通信费、鉴定费等损失。   第十二条 异议人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规避、阻碍执行,严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涉嫌虚假诉讼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执行裁决部门应当将有关线索和案件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在执行异议案件审理中,发现另案已经生效的确权、给付裁判涉嫌虚假诉讼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法院和其他审判部门提出建议进行审查,防范其他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利用另案生效法律文书规避、阻碍执行,损害本案诉讼中合法权利人利益。   第十四条 立案部门、执行实施部门和执行裁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和衔接,共同防范和制裁滥用执行异议权利、提出虚假执行异议、诉讼等的行为。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滥用执行异议权利、虚假异议、诉讼的研究与防范,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案外人诚实守信、依法行使执行异议权利、诉讼权利。 来源:河南省***人民法院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09/052020

【诚然简讯】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召开9月份例会学习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9月5日上午9时准时召开9月份的学习例会,本次学习由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郭书铭律师以以案释法的形式,讲授了《股权转让后原股东的责任承担》及对2020年5月1日施行的《***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行了深入讲解,和刘小东律师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新旧条文进行对比讲解。此次例会由石会升副主任主持,本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等参加。 会议伊始,由郭书铭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并对照着经过整理后的涉案公司的股权结构图,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一审和二审的裁判观点,对案涉纠纷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引申出“股权转让后原股东的责任承担”的议题。其以《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十八条为依据,结合***高人民法院(2016)***高法民再301号民事判决书的司法裁判观点,总结为: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仍需承担责任,应以股东转让股权时认缴期限是否届满为节点,如在认缴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的,则无需对转让后承担出资责任;如在认缴期限届满后、且未完成实缴出资的,则需由原股东承担责任。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或司法观点出现之前,涉及到股权转让后的原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及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责任问题,应参考***高人民法院(2016)***高法民再301号民事判决书的司法裁判观点意见为妥。 通过对《***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在座的各位律师进一步掌握了“新证据规则”的内容,大家均表示将改变旧时证据习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对新证据规则的学习和使用,以达到熟练掌握运用的程度。 (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郭书铭律师讲授中) 继郭书铭书记讲授完毕后,刘小东律师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新旧条文进行了对比讲解。刘小东律师带领大家对该规定通篇进行了学习,同时对新旧司法解释的异同进行了充分的讲解。在学习中,大家一边学习一边讨论,纷纷发表对《规定》的理解与疑惑,对新旧《规定》的不同之处也进行对比和讨论。尤其是在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及套取金融机构借贷转贷行为无效等亮点、重点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同时也对《规定》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应用大家进行了深入探讨。该规定中***大亮点是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通过刘小东律师的讲授,参加学习的各位律师收获颇丰,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该规定的学习和应用。                                            (刘小东律师讲解中)      参加学习的各位律师通过本次学习,取得了良好了学习效果。大家都表示加强对新法的学习与讨论是十分有必要的,不但巩固和更新了自身的知识储备,提升了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更是践行了诚然律师“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服务宗旨的理念与决心。 撰 稿:石  晶 审 核:郭书铭 编 辑:江志柯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09/032020

定了!车险费改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车险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自2020年9月19日起开始施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银保监会 2020年9月2日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车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密切。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现就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人民导向、市场导向、发展导向、渐进方式实施车险综合改革,健全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水平,有效强化监管,促进车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市场决定,监管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车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大限度减少监管对车险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改进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提高准备金等监管有效性,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二是健全机制,优化结构。加大车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风险为基础的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优化条款责任,理顺价格成本结构,科学厘定基准费率,引导市场费率更加合理,促进各险种各车型各区域车险价格与风险更加匹配。 三是提升保障,改进服务。不断丰富车险产品,优化示范产品,支持差异化产品创新。规范险类险种,扩大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改进车险服务,提升车险经营效率和服务能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四是简政放权,协调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放开前端产品和服务准入,提升微观主体自主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市场活力。把有利于消费者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防止大起大落,促进市场稳定。 (三)主要目标 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具体包括: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 二、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 (四)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 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五)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三、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 (六)理顺商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 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七)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 引导行业合理删减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减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八)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九)丰富商车险产品 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引导行业规范增值服务,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 四、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十)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机制 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建立每1—3年调整一次的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 (十一)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 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十二)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 引导行业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综合改革实施初期,对新车的“自主定价系数”上限暂时实行更加严格的约束。 (十三)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 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十四)科学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 引导行业根据商车险产品附加费用率上限、市场经营实际和市场主体差异,合理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降低一些销售领域过高的手续费水平。在各地区科学设定商车险手续费比例上限时,各银保监局要积极主动发挥引导作用。 五、改革车险产品准入和管理方式 (十五)发布新的统一的交强险产品 支持行业按照修订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拟订并报批新的统一的交强险条款、基础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十六)发布新的商车险示范产品 支持行业按照修订后的保险条款、基准纯风险保费和无赔款优待系数,发布新的商车险行业示范产品。各地区目前在商车险产品中已使用的交通违法系数因子,在实施综合改革后仍可继续使用。 (十七)商车险示范产品的准入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财险公司使用商车险行业示范条款费率的,应当报银保监会备案。财险公司开发商车险创新型条款费率的,应当报银保监会审批。在财险公司设定各地区商车险产品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时,各银保监局要积极主动发挥引导作用。 (十八)支持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的创新产品 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化、特色化的商车险产品,优先开发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促进中小财险公司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财险市场体系。 六、推进配套基础建设改革 (十九)***推行车险实名缴费制度

08/082020

【诚然简讯】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召开8月份学习例会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8月8日上午9时准时召开8月份的学习例会,本次学习内容为实习律师陈亮亮分享了《交通事故业务拓展分享》、王小峰律师分享了《民间借贷案件还本付息计算方法讨论》,会议在本所的多功能会议室召开,此次例会由石会升副主任主持,本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等参加。      会议伊始,由陈亮亮对《交通事故业务拓展分享》的内容进行展开分享,具体为以下四个方面:一、业务拓展主线——经典十二问;二、业务拓展技能;三、业务承办流程及人员配置;四、上海培训工作总结。其中的很多感悟大家都很赞同,如:“能力决定是否***,习惯决定能***多久。”、“ 能力决定发展的速度,格局决定达到的高度。”等等。取得了很好地反馈效果。 (图为陈亮亮在讲课) 继陈亮亮分享完毕后,王小峰律师利用两个生动的案例对《民间借贷案件还本付息计算方法讨论》进行了详细讲解。因民间借贷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非常普遍,其中一部分案件涉及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多次经济往来,有很多是在一定时间段经过出借人和借款人算账后,由借款人重新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凭证。王小峰律师结合本人承办的案子对还本付息的几种计算方法进行了分享,期间,大家讨论热烈。此次分享给大家提醒了办案细节至关重要,也学到了非常实用的实务技巧。 (王小峰律师在讲授中) (图为正在听课的诚然律师)  分享结束后,尚旭辉主任作出了独到的点评,并鼓励大家坚持学习,坚持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随后对律所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同事们也积极提出建议,使诚然所更加舒适和完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贵在坚持。作为一名律师,要坚持学习,不仅要钻研自己擅长的领域,还要学习新知识,了解新领域,不断拓宽视野,从别人的经验中汲取精华,完善自己的实务技能。    撰稿:陈亮亮 审核:郭书铭 编辑:江志柯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07/262020

扬社会正义 助弱者维权

2020年7月26日上午,当事人朱先生及其家人来到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写有“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的匾额送到我所尚旭辉主任手中,向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及尚旭辉主任表达了真诚的谢意。 这是一起拖欠工程劳务款纠纷,2017年,尚旭辉主任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二审,历时3年,尚主任全程亲自办理,尽职尽责,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化合法权益。 继7月26日收到当事人送到我所的匾额之后,7月27日上午又一当事人王女士将一面写有“情真意切、据理力争、***制胜、正义之师”的锦旗送到我所潘焕民、陈亮亮(实习)律师手中,以此感谢两位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小小的锦旗表达了对我所律师工作的信任与感激,看似简单的十六个字却让我所律师倍感惊喜与感动。 这是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委托时距离开庭时间仅剩两天,需要调取的证据比较多,经过两天加班加点的准备,综合所有证据,从法、理、情三方面做出答辩,***终代理观点被法院全部采纳,当事人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诚然律师始终秉承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法为据,以实为基,以诚为帆,法海远航”的服务理念和“诚信、勤勉、尽责、***、务实、***——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服务宗旨,在我所律师参与的所有法律事务中,我们的律师都会深入了解客户的情况和要求,感客户之所感,想客户之所需,真正做到与客户风雨同舟。   撰稿:赵冰洁 审核:郭书铭 编辑:江志柯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

07/212020

【诚然简讯】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石会升副主任,深入社区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7月21日上午,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石会升副主任践行四官进社区的服务精神,深入金谷园社区,开展《民法典》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社区居民以高度饱满的热情积极踊跃参加此次知识讲座。     石会升副主任以2020年5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内容,选择其中更为贴近日常生活和大众耳熟能详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并表示“了解《民法典》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义务。”《民法典》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的特点,也反映了人***愿,囊括了人民生活方方面面的权利。每个人一生当中的每一个民事行为,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石会升副主任以《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为切入点,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验和引用典型案例对修改的高利放贷、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共同债务、遗嘱形式等法条进行针对性解析,还通过民间借贷、抚养权、遗嘱继承等社会热点问题,以案释法,以***事,用风趣、通俗的语言法律知识点转换为易理解的内容。     讲座结束后,不少听课人员表示,此次讲座集实用性与指导性为一体,让他们对《民法典》有了更***的理解和更深刻的把握,增强了法治思维,切实提升了大家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的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     律师是民法典普法宣传的主力军,带《民法典》进社区,推动其落地生根,让老百姓生活更加安稳和美好。 撰  稿:石  晶 审  核:郭书铭 编  辑:江志柯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

07/152020

【诚然快讯】洛阳市政协副主席肖宏滨莅临我所调研

7月14日,洛阳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洛阳市委主委肖宏滨莅临我所调研洛阳市政协委员之家建设,市政协联络委主任王龙钦、市政协人资环委主任刘虎诚、市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王民学、市政协人资环委调研员魏立峰、市政协联络委调研员丁建昌、市政协人资环委办公室主任姚俊峰、九三学社洛阳市委副主委高明陪同调研。 尚旭辉系诚然所的创始合伙人、主任,九三学社社员,政协洛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诚然所经过市政协人资环委领导现场考察审核,推荐为九三界别“政协委员之家”。现律所刚刚乔迁新址,办公面积1000余平,办公环境优美,功能设置合理,配套设备齐全。为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之家的作用提供了更好的工作场所。 肖宏滨副主席等一行参观了本所,对诚然所洛阳市政协委员之家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认可。随后,在我所党建室召开座谈会,尚旭辉主任同各位领导进行座谈。 座谈会中,肖宏滨副主席指出了建议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之家”的重要作用,发挥律师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打造“书香政协”的功能,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化解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重要作用。 此次调研不仅是对我所尚旭辉主任作为市政协委员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律所以后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今后,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将积极发挥“政协委员之家”的作用和法律***优势,为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撰稿:赵冰洁 审核:郭书铭 编辑:江志柯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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