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资讯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12/152023

【新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次修正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目  录第*编 总  则第*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 管  辖    第*节 级别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章 审判组织第四章 回  避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节 当事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第六章 证  据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节 期  间    第二节 送  达第八章 调  解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第二编 审判程序第十二章 第*审普通程序    第*节 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四节 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 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第五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六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七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八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第三编 执行程序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第二十四章 管  辖第二十五章 送达、调查取证、期间第二十六章 仲  裁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第*编 总  则第*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二章 管  辖第*节 级别管辖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条 高*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审民事案件。第二十一条 *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11/242023

【诚然资讯】诚然所尚旭辉主任受邀到洛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授课

  2023年11月24日,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主任尚旭辉受邀到洛阳市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开展《关于刑事辩护实践中的一些思考》主题法律讲座,洛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张如海副院长担任本次讲座主持人,向同学们介绍了尚旭辉主任个人简历和授课的主题。  尚旭辉主任先介绍了全国的律师现状、律师人数增长趋势、统计并分析了全国各省无罪案例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现状,再通过自己参与辩护的“教科书式”的河南“扫黑除恶”第 一案、王某某涉嫌贪污、受贿罪案、沈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三个案例,给同学们分享了接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过程中的方法、技巧;会见过程中辅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准备工作,注意事项、风险防范;并对制作接待笔录、制作会见笔录、制作阅卷笔录的方法、技巧,和如何与办案人员沟通等方面进行全流程分析,全方位概括式讲解,详细阐述了精细化、团队化辩护的作用和勇于沟通、善于沟通的效果。  授课接近尾声的时候,给同学们预留了提问和互动时间,同学们对尚主任这次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授课非常感兴趣,积极踊跃发言,诚然所的李仕林律师、吴倚帆律师也对同学们的提问也逐一进行了互动问答,尚主任耐心细致回答每一位同学所提的问题,同时 尚主任向勇于发言的同学赠送其担任主编的刑事实务工具书《刑辩撷英》,鼓励同学们要抓住各种锻炼的机会提升自己的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  张如海副院长对本次授课进行总结发言,感谢尚主任本次精彩分享,希望尚旭辉主任能够在百忙之中再抽时间来学校进行第二次授课。通过学院和律所之间的交流,多给同学们传授更多的实操经验,让同学对诉讼实务多一些了解,进一步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提升同学们的法律水平。  撰稿:李仕林  编辑:朱家涛  审核:郭书铭

123456...2829 共281条 29页,到第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