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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召开1月份例会学习
发布时间:2025-01-05   浏览:846次

2025年1月4日,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在本所会议室成功举行了1月份的例会学习活动。此次例会由诚然所副主任石会升律师主持,诚然所破产团队主任王磊律师以及朱家涛律师担任主讲,为全所律师带来了一场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专*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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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律师以《执转破案件实务问题研究之程序篇》为主题,进行了全*且深入的讲解,涵盖“执转破”的定义、问题的由来、程序阶段以及特殊事项说明等多个关键方面。 在讲解“执转破”的定义时,王磊律师明确指出,“执转破”即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当发现被执行人符合资不抵债、达到破产界限等条件时,在征得相关当事人同意后,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化解纠纷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通过破产程序的启动,实现对债权债务关系的集中清理,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

关于“执转破”问题的由来,王磊律师详细阐述了我国司法审判模式以及执行案件面临的困境。我国传统的司法审判采用“三环节”理论,但实践中大量执行案件因债务人缺乏执行能力而以“终结本次执行”告终,未能真正解决问题。为打通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后一公里”,2015年起我国逐步确立执行转破产制度基本框架,并通过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进行规范和完善。然而,实践中仍面临诸多困境,如执行当事人申请积极性低,债权人基于成本和受偿比例考虑更倾向于执行程序,债务人则担心企业问题暴露等,这些因素导致“执转破”制度的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

在“执转破”的程序阶段,王磊律师着重介绍了启动阶段、案件移送阶段和审查与受理阶段的关键要点。启动阶段需满足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相关当事人书面同意以及被执行人具备破产要件等条件,同时各地法院对执转破条件还有更为详尽的规定,以确保制度的精准适用。

在管辖方面,地域管辖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负责,级别管辖原则上以中级法院为主,基层法院管辖为例外,且各地高院对具体审批流程有不同规定。征询、决定程序需遵循严格的内部流程,执行法院在作出移送决定后,需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及其他执行法院,并对特殊财产的处置作出明确安排。

案件移送阶段,执行法院需向受移送法院移送包括移送审查决定书、当事人同意资料、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多类资料。

审查与受理阶段,受移送法院应在规定期限内裁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审查方式包括召开听证会等,裁定受理或不予受理后均有相应的衔接程序,以确保执行与破产程序的顺利过渡。

针对特殊事项,王磊律师强调了裁定受理破产后的解封、不再移交财产的范围、执破费用衔接以及相关裁定的送达和执行程序终结等问题,这些规定对于保障各方权益、确保程序公正和高*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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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涛律师则以《执行知识超详解读:打通流程、难点与监管全脉络》为题,展开了一场精彩的讲解,内容涉及执行基础概念与流程、财产调查与发现、执行措施与强制执行手段、执行异议与救济途径、参与分配与破产衔接、执行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与应对策略以及执行案件的结案与管理等多个方面。

在执行基础概念与流程部分,朱家涛律师详细讲解了执行在司法程序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条件、法院依职权启动执行的情形和移送执行的范围与程序等内容。同时,对执行流程的各个环节,包括立案受理、执行通知与财产报告、财产调查与控制、财产处置以及执行款分配与发放等进行了深入剖析,使与会律师对执行工作的整体流程有了清晰的认识。

关于执行中的财产调查与发现,朱家涛律师介绍了常见财产线索来源,如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法院依职权调查以及社会协助与悬赏举报制度等,并针对不动产、动产、股权与投资权益、知识产权、债权等特殊财产的执行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为律师在实际办案中如何有效查找和处置被执行人财产提供了实用的指导。

在执行措施与强制执行手段方面,朱家涛律师对各类执行措施进行了详解,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提取收入、强制拍卖与变卖、以物抵债等措施的适用条件、程序和要求,以及限*出境、限*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和对妨害执行行为的制裁措施。同时,对执行和解与执行担保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明确了其达成的条件、效力及责任承担等内容。

对于执行异议与救济途径,朱家涛律师重*讲解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与案外人异议之诉的相关问题,包括异议的提出事由、审查程序、异议之诉的提起与审理要点,以及与确权诉讼的关系与衔接等,为律师在处理执行异议案件时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法律依据。

在执行中的参与分配与破产衔接部分,朱家涛律师深入分析了参与分配制度的条件、程序、债权受偿顺序以及方案制定与异议处理等内容,并对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执转破的条件、程序启动、破产程序对执行的影响以及执破协作机制的构建与实践等,使与会律师对执行与破产程序的相互关系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针对执行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朱家涛律师从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财产转移与隐匿现象、执行联动机制不完善以及法律规定与实践操作脱节等方面进行了成因分析,并分享了应对执行难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如团队化执行模式、执行信息化建设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等,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后,在执行案件的结案与管理方面,朱家涛律师介绍了执行结案的方式与标准,包括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等结案方式的适用条件,以及结案报告的撰写与归档要求。同时,强调了执行案件管理与监督的重要性,包括执行期限的监控、案件质量评估与考核指标,以及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方式等内容,确保执行工作的规范和高*开展。

*后,由新转入诚然所的执业律师李啸宇进行自我介绍。李啸宇律师在自我介绍中,表达了对加入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的荣幸与期待。他简要介绍了自己的法学教育背景,包括在校期间参与的法律实践活动和取得的成绩。李啸宇律师提到,他热衷于法律事业,尤其对知识产权领域有着浓厚的兴趣和研究。他希望能够将所学专*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为当事人提供优*的法律服务。同时,他也期待在事务所的平台上,不断学习和成长,与各位前辈和同仁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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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例会学习内容丰富、全*且具有深度,通过王磊律师和朱家涛律师的精彩讲解,全所律师对执行与破产程序相关的实务问题有了更深入、系统的理解和掌握。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律师在相关领域的专*素养和业务能力,也为律师事务所今后在执行与破产案件中的法律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加强内部学习与交流,不断提升团队整体实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专*的法律服务。

 

 

 

撰稿/编辑:朱家涛

      核:郭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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