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2-02-04 浏览:1865次
河南省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数据来源于2012年2月29日发布的2011年河南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上)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04.03元,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19.95元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94.80元,
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336.47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303元。
附注: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用于计算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用于计算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的被扶养人生活费;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用于计算丧葬费。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潘焕民律师,联系电话:13137065052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洛浦路1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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