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所介绍
党建动态
律师团队
业务领域
成功案例
资讯中心
资质荣誉
联系我们
撰稿:李仕林
审核:尚旭辉
编辑:赵冰洁
“诚然” 即诚之实,然之本,意喻以诚信、诚实为根本作为我所律师之执业理念,坚持奉法敬业,谋求生存发展之道。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我站观点。本站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2020年10月21日下午15时,洛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汪玲一行莅临我所调研工作,我所尚旭辉主任律师、石会升副主任律师、执业律师、实习律师等参加了座谈,对营商环境及诉讼立案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图为参会人员) 洛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汪玲指出,洛龙区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中,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上下功夫,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并成立了民事速裁团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专门审理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及其他简单案件。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在发言结束后,洛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汪玲邀请参加座谈人员对诉讼立案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石会升副主任提出关于诉前鉴定机构选择的问题,建议基层法院将更多鉴定机构纳入备选名册,让鉴定机构库的鉴定范围更加广泛,使律师们在选择鉴定机构时更方便快捷,提高办事效率。我所其他律师代表踊跃发言,对洛龙区法院的审判质效和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 (图为尚旭辉主任、石会升副主任提出建议) 副院长汪玲一行等人耐心听取了意见,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对律师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并希望律师以后对法院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畅通联络渠道,加强监督。 ***后,尚旭辉主任提出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我所会积极参与配合,并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境界格局,更加注重培养职业素养,提升执业水平,共同为洛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图为座谈结束后合影) 编辑/撰稿:江志柯 审核:尚旭辉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2019年4月10日下午,西工区2019年度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西工区委如期举行。 司法局领导首先对201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予以部署,接下来对2018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予以表彰。 西工区司法局授予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2018年度***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 石会升律师、杨宇光律师、董进果律师被评为“2018年度***律师”。 (石会升律师) 我所的副主任石会升律师,学识渊博,技艺精湛,用雄辩开启正义之门,以宏论尽显律界风采。他有着高度的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他负有崇高的使命感,敢于为法治挑战权威! (杨宇光律师) 杨宇光律师担任中共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副书记,兼组织委员,系我所金融和保险事务部主任,用“法律界的角斗士,弱势者的守护神”来形容杨宇光律师一点都不为过。他肩挑正义,手握乾坤,他理解冤屈无处申诉的绝望,他洞悉弱者维权无门的迷惘,法律不仅是他的职业,更是他终生的信仰! (董进果律师) 对法律的忠诚让董进果律师严于律己,律师职业的神圣使命让他精益求精,对他来说,专注是一种境界,认真是一种习惯。他对法律心存敬畏,对当事人尽职尽责!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在市、区司法局及律师协会的领导下,忠于宪法和法律,切实加强自律管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思想意识,不断提高团队业务素质与合作精神,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2019年我们必将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撰稿人:赵冰洁 (实习律师) 审核人:郭书铭 律师 本文编辑:李芳瑜 “诚然” 即诚之实,然之本,意喻以诚信、诚实为根本作为我所律师之执业理念,坚持奉法敬业,谋求生存发展之道。
2011年11月26日,“与法同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周王城广场启动。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等共计十五家律师事务所在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出席并参加此次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是洛阳市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内容之一,由团市委、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主办,主题为“弘扬未成年人保***精神,加强重点青少年帮教工作,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主要内容为宣传《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启动仪式上,有关部门为市青年律师讲师团成员颁发聘书,并向青少年赠送“两法一条例”宣传书籍,并举办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授牌仪式。 市领导郭丛斌、黄元元、史秉锐、肖宏滨等参加启动仪式。
首先我们来普及一下什么是互联网法庭,互联网法庭是随着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而应运而生的一种法院庭审模式。当事人不需要前往法院参加庭审活动,只需一台电脑或一部手机配上无限网络即可实现足不出户在家办公的状态。 互联网法庭的模式:就目前河南省各法院实行的模式来讲大概分为两种。 一种是通过下载安装庭审当事人端APP实现互联网开庭。在庭审前,法院会提前联系原被告双方,组建微信群聊,告知操作模式,各方当事人下载安装庭审当事人端APP后会在庭前收到法院系统随机生成的会议码。输入会议码可以进入***间,跟随APP系统完成头像、声音、话筒等一系列测验后即可进入***间。在法院确定的时间登录进入***间可以看到法院及对方当事人实时视频,实现视频双方面对面开庭。在直播间可以上传原被告证据,可以看到即时更新的庭审笔录,可以对着话筒实现语音录入。当然,为了节省庭审时间,法院会在庭前组织原被告双方交换证据材料,提前准备好答辩状,质证意见,这样大大提高了庭审的效率。 另一种互联网法庭的模式就是通过微信河南微法院小程序实现的互联网法庭。这种模式看似操作起来较为简便,但是却是完全由法院主导的模式,只有通过主审法官的点击通知才可进入***间,无法提前进入了解庭审流程,庭审过程中无法看到即时更新的庭审笔录,也无法一边庭审一边上传证据。这种模式适用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较为简单的案件。庭审结束后法院一端可以发起笔录签名,此时当事双方可以在掌上法庭看到庭审笔录,并点击签名,注意在签名的时候切记每一张都要签名,***终再点击确认完成。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在空白处点击签名,签名是系统自动生成的。 互联网法庭的长处: 1、减少人群聚集,降低新冠感染风险。 互联网法庭是时代的产物,为了应对新冠疫情而生,通过互联网法庭的庭审模式大大减少了人群聚集,降低了新冠肺炎的感染风险。 2、节约时间,降低成本。 互联网法庭实现了足不出户在家或者在办公室即可开庭的效果,当事人无需提前乘坐各种交通工具赶往法院参加庭审,大大的节约了时间,降低了成本。 3、提高了法院的庭审效率。 法院可通过互联网庭审提前联系当事双方交换证据,提前整理书面的答辩意见和质证意见,提前通知当事双方在***间等待开庭,省却了法院等待当事人到庭的等待时间,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庭审效率。 4、降低了法院的运行成本。 通常法院为了建设直播法庭以及安装电子同步录入系统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时法院甚至为了***案件数量的达标,必须等待装有相应设备的法庭开庭。通过互联网法庭可以实现每个庭审活动的直播效果,大大降低了法院的运行成本。 5、降低了当事双方冲突的风险,有效的保障了当事人及法院庭审人员的人身安全。 互联网法庭实现了既面对面开庭又不面对面相见,尤其是婚姻家事案件、原被告双方利益冲突严重的案件,通过互联网法庭的模式大大降低了当事双方冲突的风险,保障了当事人及庭审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了法院突发事件的发生。 6、刑事案件也省却了提审犯人的时间,降低了提审犯人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当然,新生事物有利必有弊,互联网法庭的弊端: 1、***过程中可能出现一方停电导致互联网中断,从而导致***中断,可能需要重新开始直播的风险,也存在当事人利用手机参加***,中途接打电话导致直播中断的风险。总之互联网法庭的重中之重便是互联网,参加***前一定要确保网络的通畅,选用电脑直播比手机直播更稳定。 2、可能存在当事人无故退庭的风险,但是无故退庭其自身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3、交换证据时无法核实证据的纸质原件,造成质证困难。 总而言之,就目前而言,互联网法庭的长处远远多于其弊端之处,希望互联网法庭通过不断的完善可以成为法院审理案件的常态。 本文原创作者朱红律师简介: 撰稿:朱 红 审核:郭书铭 编辑:赵冰洁 “诚然” 即诚之实,然之本,意喻以诚信、诚实为根本作为我所律师之执业理念,坚持奉法敬业,谋求生存发展之道。
网站首页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