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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8

诚然快讯--11月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十一月份例会于2018年11月3日上午9时准时召开。     此次会议由石会升副主任主持,以郭书铭、刘晶晶两位律师主讲为主要内容。首先上台分享的是刘晶晶律师,其选题为《定金罚则》,通过自身代理过的民事案件以案释法,厘清法律关系,探讨如何制定诉讼策略,并认真摘要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于法、于理有据,***大程度为当事人争取***大利益。讲解过程中刘晶晶律师自始至终具有较强亲和力,小小身体蕴藏大大智慧与无穷能量,不厌其烦地回答大家抛出的问题,很好地烘托会场积极讨论的气氛。 其次由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郭书铭律师给大家精彩讲解,他不负众望地对之前办理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进行高屋建瓴、抽丝剥茧的剖析。在展示案例过程中,他举重若轻,轻松提炼案件争议点与矛盾点,化繁为简的讲解使整个案情跃然纸上,其他律师随之也能很好地做到对案情了然于胸。***精彩的部分便是郭书铭律师将案例中亟待解决问题一一罗列出来,并附上相关司法解释与个人观点综合,整个过程一气呵成,行云流水般将传道授业解惑发挥到***大效果。 ***后,郭书铭律师给在座各位送上寄语:希望我们律师在代理此类型的案件中,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倡导司法公正,维***律的公平正义。更要勇于建言,促使同为法律人的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建议我们律师在代理案件中,在裁判文书未作出前,发现的案件程序不合法的现象,能够及时向法官提出书面意见,力争使不合法的程序问题在一审中能够得到法官的重视及改正,因为司法公正需要我们共同去倡导,法律的公平正义需要我们共同去维护。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实行定期自我交流学习制度的一路走来,少不了如郭书铭、刘晶晶律师般更多同仁的信任与支持,更缺不了台下听众的聆听与不吝赞美。希望在未来共同学习的道路上,我们亦师亦友,将终身学习的理念一直持续下去。                                              撰稿人:李瑶(实习律师)                                                 本文编辑:李芳瑜  “诚然” 即诚之实,然之本,意喻以诚信、诚实为根本作为我所律师之执业理念,坚持奉法敬业,谋求生存发展之道。

10/132018

诚然快讯--10月

2018年10月13日,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召开了本月例会学习。 首先,由董进果律师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件,以《以案说法》的形式,做成精美的课件与大家进行了分享。其从立案、诉讼保全,证据材料的搜集、一审、二审等各个环节,法条链接以案释法。其在案件上下足功夫,使用灵活技巧巧妙取证;凭借***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案件瓶颈环节找准焦点,找出突破口,维护了当事人***大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公司领导的认可和一致好评。董律师不仅以案说法,分享办案的经验和技巧,还分享了自己的办案心得: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穷尽一切办法,追求***佳结果;认真思考,峰回路转、柳岸花明;努力钻研,提升***技能。 ***后,由潘焕民律师主讲《交通事故案件疑难问题解析》。交通事故案件看似简单,实际上存在的疑难问题并不少,潘律师从这些疑难问题着手进行解析,讲解了机动车所有权取得、动产交付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登记制度之间的关系、机动车投保义务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发生事故造成损害后的责任承担问题、以及机动车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签订卖车协议效力和承担连带责任后的追偿问题。潘律师代理每一起案件都进行仔细的总结和研究,并对案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查询相关法律法规,找出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 学习就是教学相长的过程,两位律师课件分享结束后,其他律师同仁分别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法律规定是生硬的概括性的,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就是一个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综合运用的过程。对具体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和运用,要结合具体案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诚然所律师们将继续坚持每月集体学习,毫无保留地分享办案经验,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撰稿人:李仕林(实习律师)                                            本文编辑:李芳瑜  “诚然” 即诚之实,然之本,意喻以诚信、诚实为根本作为我所律师之执业理念,坚持奉法敬业,谋求生存发展之道。

09/302018

祝贺尚旭辉主任当选洛阳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尚旭辉,九三社员,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主任,新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洛阳市委员会委员,在市政协第十三届洛阳市委员会***次会议上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为洛阳市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尚旭辉委员,代表九三学社在市政协大会上,作题为《重型柴油机污染问题亟待解决》的重点发言。 在大会上,全体委员分为不同的界别,听取并讨论了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中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审议大会各项决议、报告草案,并积极撰写提案。尚旭辉委员,作为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的***律师。其在日常生活工作过程中,善于观察,善于发现生活中的问题,对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在本次大会上,将发现的问题整理成提案或建议,提出了“关于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提案”、“关于解决城市牛皮癣顽疾的建议”、“关于胜诉方诉讼费用退还问题的提案”等六个提案。 尚旭辉委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职责,为了洛阳市的建设献良策、出实招,为洛阳市***深化“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诚然” 即诚之实,然之本,意喻以诚信、诚实为根本作为我所律师之执业理念,坚持奉法敬业,谋求生存发展之道。

09/262018

洛阳律协青年律师广深考察团·深入牛律师刑辩力特训营取真经

  2017年11月4日这个金秋送爽的日子,洛阳律协青工委广深考察团20名青年律师在主管副会长尚旭辉的带领下,来到深圳福田拜访刑辩力创始人刘平凡主任,时逢德纳.刑辩力(福田)特训营开班仪式。在开班仪式上,刑辩力一期学员洛阳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张原芳向本期学员隆重介绍了洛阳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张运超主任、李博副主任、远景副主任,洛阳律协秘书长孙海波律师,以及洛阳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孙瑞红律师等,并由尚旭辉会长、张运超主任做了发言讲话。   刑辩力特训营已开办多期,培训出众多全国各地的学员,他们已在各自所在的区域使用刑辩力特训营学到的知识技能,改变过往刑事辩护律师的形象,提高刑事辩护水平,展现刑事辩护律师的真正价值!借此机会,张原芳主任也现身说法,分享了在刑辩力学习的经验心得。事实上,在洛阳地区,张原芳主任已将在刑辩力特训营学到的技能,应用于实战,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参加开班仪式,这次广深考察团的成员普遍感受到了两个字:震撼!所有成员都两两分组,各自了解后,在讲台上相互推介,增加全部学员之间的相互了解。随后,选举班长、学习部长、宣传委员,候选人在台上自我推介、学员们相互拉票支持等等,气氛热烈。考察团的成员普遍认为,有两个方面会对特训营成员的成长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方面,特训营成员的心理突破。不少律师缺乏在公众场合的讲话沟通的能力,主要是心理的原因。经过特训营特训,都必须完成相应的科目,突破自己的心理藩篱!参加过特训营,就会感觉到,只要少许努力,就会发现自己原来是这么的***!   另一方面,实战技能的突破。在传统的辩护业务中,不少律师主要做的是会见、阅卷、读辩护词。在特训营给大家展现的是不一样的辩护模式。侦查阶段,捕前、捕中、捕后辩护意见书;审查起诉辩护意见书;审判阶段:辩护提纲、发问提纲、质证提纲等等法律意见的提出和相关文书的制作,都是以往刑事辩护工作中被忽略的,甚至都没有做过的工作。通过每个环节,甚至每个细节的有形的工作,使得辩护律师的工作在当事人眼里变成可视化的工作。提高大家的实战技能,同时也提高了辩护的质量。   特训营开班仪式结束时,洛阳律协为表示祝贺,由尚旭辉会长向刘平凡主任赠送了洛阳本土生产的唐三彩--一匹主色调为黑色的马,寓意着刑辩力特训营,像中国刑事辩护界的一匹黑马,以其独特的方式,迅速树立起了规范刑事辩护的标杆。另赠送了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书法家韩冰亲笔书写的“天容万物、海纳百川”书法作品,期望刑辩力特训营能够培训出更多***的刑事辩护律师,培养出更多的刑辩匠人,把中国的刑事辩护事业,推向新的高峰!此外,尚旭辉副会长已经正式邀请刘平凡主任明年到洛阳授课,继续刑辩力的传承!(本文来源于搜狐新闻)

09/262018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成立六周年庆典

  诚然所,生日快乐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六周年庆典活动侧记   初秋时节,云淡风轻,满目金黄,红叶娇媚,白鸽飞翔,这无边的秋色啊,使人心动,使人神往,使人沉醉,使人物我两忘。当年,就是在这个美丽的季节,华彩的时刻,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荣耀诞生,闪亮登场;今年,又是在这个色彩缤纷的季节,流光溢彩的时刻,诚然律师事务所迎来六岁华诞,我们举办盛大的庆典,隆重庆祝她六年的健康成长,六年的高歌奋进,六年的业绩辉煌。   2017年9月16日下午四时,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六周岁生日庆典在洛阳新区正升金熙酒店隆重举行。在欢快的背景音乐声中,两位主持人以饱满的热情、清脆的声音向到场的全所律师及家属宣布庆典开始。   首先由诚然所的***、主任律师、洛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尚旭辉发表生日主题讲话。尚主任深情回顾了诚然所从成立到今天的成长经历,艰难困苦令人唏嘘,成就业绩令人欣喜,乐观豁达令人捧腹,现场听众无不在尚主任的讲话引导下,经历了一段内容丰富、曲折跌宕的心路历程。尚主任在讲话中,表达了对恩师尤士虎律师的深切感恩之情,表达了对挚友麻伟波的感谢之情,同时也对诚然所全体律师表示感谢,因为有了他们才有律所的今天。诚恳致以鞠躬向二位献礼及全体律师献礼,大家被强烈感染,报以长久的热烈的掌声。   接着,在“生日快乐”的乐曲声中,由诚然所三位主任尚旭辉、尤士虎、麻伟波共同分切了代表诚然所六岁生日的六层塔式蛋糕,并与大家分享美味。大家在欢声笑语中品味着甜蜜,感受着喜悦,特别是诚然的下一代们兴奋地大呼小叫,更增添了节日喜庆、热闹的气氛。   接下来,精彩的助兴节目开始了,先是尚主任的千金表演了充满童趣的开场舞,然后是麻卫波主任的千金演唱了寓意深刻、旋律优美的歌曲《天亮了》。   尤律师在这喜庆的时刻,被现场的气氛感动,上台表演了年轻时曾参与拍摄、与小香玉、徐帆搭档的电影《鸡犬不宁》中的角色“斗鸡场老板”的剧中台词,大家都想不到这位德高望重的老律师曾经也在影视圈里呆过,纷纷以热烈的掌声表达由衷的敬佩之情。   与尤律师伉俪情深、相依相伴几十年的贤夫人孙俊霞女士也兴奋地上台表演了新疆舞蹈,婀娜的身姿、优雅的舞步、曼妙的旋转,根本不是中年妇女的韵味,完全是青春少女的魅力,   大家沉醉在这美妙中,时不是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接着,作为律师家属代表,石会升律师的夫人上台讲话,表达了对律师职业的理解,对丈夫事业的支持,对***和美的幸福感,引起台下各位律师与家属的高度共鸣,纷纷热烈鼓掌。   激情之下,石律师夫妇情不自禁地小秀一把自己的幸福,鼓励自己的孩子石梓良小朋友朗诵了诗歌《智慧的力量》,通过小兔子智斗恶狼、智救山羊的故事,赞美了真善美,赞美了智慧。   高栋卫律师作为本次庆典的主持人,乘兴演唱了一首《一次就好》,表达了自己对诚然所的生日祝福。   郭书铭律师是新近加盟诚然所的***法律人,加盟以后的短短时间内,取得了突飞猛进的业绩,得到大家的一致赞赏。在这个欢乐的时刻,郭律师的两名千金(孪生姐妹)登台表演了一段拉丁舞蹈,舞姿优美,配合到位,真实地让人感觉到只有孪生姐妹才有的心灵默契。   年轻律师韩晨星激情勃发,讴歌一曲“笑忘书”,表达了自己作为年轻律师能够加入诚然所的幸运与兴奋。   连平时年来少言寡语、稳重有加的郭胜利律师,也兴奋地一展歌喉,演唱了一曲“十年”,浑厚了男中音***震撼力,歌词寓意深远,赢得了阵阵掌声。   为鼓励先进,鼓励进步,诚然所对六位在执业中业绩突出,取得优异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律师进行了表彰,颁发***证书,为其他律师树立了标杆与榜样,也表达了诚然所对未来取得更大成绩的坚定信心与希望。   值律师协会倡议在全市律师中开展感恩拜师活动,彰显尊师重教的***传统,强化律师的发展壮大之际,诚然所在此庆典的重大喜庆时刻,特意安排了感恩拜师活动。感恩老律师尤士虎,向尤律师敬上一杯茶,献上一束鲜花。尤律师欣然接受了年轻律师的致敬及礼物。   主持人宣布红包雨开始,提醒大家作好准备,开抢。尚主任、麻主任连续发了总金额达近千元的数个红包,大家在欢笑声中紧张地操作着手机争抢红包,有人欢喜地抢到了大红包,有人遗憾自己的红包不够大,还有人怅然地错过了。十几分钟里,凡此种种,不亦乐乎,庆典真正达到了***,全场成了欢乐的海洋。   在大家的兴奋时刻,美女律师宋丽洁乘兴演唱了文正对题的歌曲《小幸运》,引来大家阵阵的欢笑与掌声。   庆典***后,全体律师上台,共同高唱了罗大佑先生谱写的、红遍华人界、充满正能量的歌曲《明天会更好》,大家在歌声中寄托了对诚然所的祝福,对美好明天的无限向往。   之后,庆典进入实质性阶段,大家共享盛宴,三位主任分别与大家举杯畅饮,尽情享受节日的快乐。   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们的诚然,今天我们放飞满天的希望……。

09/262018

诚然快讯9月

  九月的天空,难得晴朗,诚然所的律师们又开课堂。   2017年9月2日,九月的例会按时召开。学习这种事,是一种长期积淀的过程,不断打磨、抛光,才会有闪亮的一天,我们每个人,在当前纷纷扰扰中,保持一颗清静、执着的心,是多么地难能可贵。我们为每一个毅然奋进者点赞。   会议由尚主任简短提领后,即进入正题。   先由李献波律师作专题讲解,讲述自己办理无名氏因交通事故死亡而引起的赔偿纠纷所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   在通过课件向大家简述了案情后,李律师即提出了此类案件的管辖、法律依据和保险公司对赔偿的态度和依据等核心问题。特别需要指出的,无名氏死亡后,无继承人、无其他亲属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组织的职能、权限和法律依据。   根据案例显示,事故发生后,肇事方主动赔偿了死者的各项损失共10余万元,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组织接受了赔款,后肇事方根据保险合同,向本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却被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被保险人的赔款并非向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交付,因此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保险条款的约定。   那么,谁有权接受赔款呢?各地政府和法院对此采取了不同的操作,有些是以押金的名义收取,有些是赔偿款;有些是交警部门接收,有些是法院接收,还有政府部门和财政部门接收的情况。当前,只有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组织作为对无名氏赔款的接收单位***接近于合法,然而,法律手续并不完备,其成立的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可以说依据不足,这是现实问题,值得大家深入地研讨。   大家热烈发言,各抒己见,共同提高了认识,期待着该案的一审判决结果。   接着,由石会升律师就九月一日实施的***高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四的规定进行了讲解。石律师的讲解,条理清晰,详略得当,看来是事先经过了认真学习、领会,了然于胸了。而且,石律师擅长讲课艺术,讲起来生动有趣,充分调动了大家参与讨论的热情,气氛热烈,效果明显。   为了法治中国,为了理想信念,我们永远走在学习、奋进的路上。

09/262018

诚然快讯

  立秋将近,灼人的暑气仍不肯有丝毫的减退,八月的诚然例会,却迎来一股爽心的清流。   九点进入会场,发现一位身着***的青年,难道是有注入新鲜血液?   会议开始,主持人介绍的却是,这位是来自洛阳消防协会的老师,今天专门来给大家普及下生活中的消防常识,大家欢迎!   消防协会?消防常识?从表情上看,很多人觉得不以为然,觉得常识还是懂一些的,有必要在这里搞的这么正式吗?   老师先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后,便是连珠炮似的提问:电器着火怎么办?液化气着火怎么办?空调着火怎么办?电视机着火怎么办?   大家一时兴奋起来,踊跃回答,各种答案都有,经老师点评后,绝大多数都是错的,并且错误的方法后果很严重。老师并通过屏幕展现了各种原因的火灾惨状,一时人家震憾无语,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变,开始认真地听老师普及的“常识”了。   人生不易,处处风险,消防就等于生命。老师号召大家,意识上要高度重视,学会用身边的消防器材或物资;明白消防重于灭火,平时注意培养消防能力,经常检查排除火灾隐患,注意人走、灯熄、电停,掌握各种火灾的正确扑救方法,能够扑灭初期火灾,知道火灾发生后的三个重要步骤:报警------灭火(初期)-------逃生(灭火无望时)。   老师并介绍了当前比较实用的消防器材,如水基灭火器的原理和使用方法,强调了自动灭火装置的优点,建议大家常存忧患意识,常备消防器材,   通过老师的讲解,大家从心里提升了对火灾的认知,纷纷索要联系方式,询问消防器材的价格和使用方式,生命重于泰山,生命大于一切。   感谢老师的警示和传授。   之后,从火灾的风险讲到交通事故的风险,由高栋卫律师主讲交通事故案件中关于保险的条款约定及特别提示,如何核实保单中的相关信息及对保险理赔的影响等,本质意义上,对交通事故的保险知识的把握,也应当是一个人的生活常识或者技能,就象驾驶汽车一样,是现代人生活的一项基本要求。   活到老,学到老,多一项技能,幸福的指数就多一分,愿我们的生活平安幸福。

09/262018

诚然快讯——7月

  七月流火,恰假我们燃烧的学习热情。   七月的例行学习研讨会于2017年7月8日正常召开。按照既定部署,本次例会首先由富有实践经验的郭书铭律师作实务主题讲释,郭律师以其亲身经历,讲述的了以下应当特别关注的环节:   首先,作为原告,在立案后如何关注被告的管辖权异议。郭律师坦然承认,通过在法院十几年的工作经历,对某些案件的处理,思维已经固化,投身律师队伍后,面对某些案件的处理,仍习惯于沿用之前的固化思维。他讲到,案件立案后,因未在期限内关注被告的答辩及管辖权异议,突然被法院告知案件已被裁定移送其他法院。询问法官得知,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认为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持了异议,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郭律师觉得奇怪,被告的管辖权异议,法院不是要通知原告作出回应和答辩的吗?原告对被告的管辖权异议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就可以处理的吗?郭律师此问,恐怕很多律师都有同感,因为实践中,确实很多法院是这样处理的,通知原告并限期对被告的异议提出答辩,然后或者组织听证,或者作出处理。总之,法院是要告知原告的。可是,然而,这个案件却没有。   郭律师提出的疑问,法院的答复是,没有法律规定法院必须将被告的管辖权异议告知原告。郭律师细细地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真没有!   由此,郭律师提醒大家,起诉立案后,一定要在答辩期内,及时与法院沟通,看对方是否有答辩状,关键是有无管辖异议的提出,如果有,及时主动地向法院提出对异议的看法和理由,以免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案件被裁定移送,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然后,郭律师又结合实践,与大家探讨了担保合同纠纷中对担保人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对债务纠纷的举证方法、对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可能执行等现实问题。***后,尚旭辉主任提出了有条件执行未成年子女的不动产以清偿父母债务的法律依据。尚主任就自身的实践,与大家分享了主合同与担保合同转让中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借款合同中出现以房抵债的房屋买卖合同时如何处理等实务问题。   通过本次学习,大家讨论热烈,各抒己见,表现了高涨的学习热情和各自深厚的理***底、实践经验,从中互相学习、借鉴,都有了很大收获和提高。   学习,充电,总有你闪烁的一天。

09/262018

诚然快讯--6月

  2017年6月因端午假期,本所例会延至10日举行。当日,按照既定安排,尤士虎律师作为主讲人,讲述的题目是“重温票据法”。作为内地一名老律师,突然抛出这个课题,瞬间给人以高大上的感觉,毕竟内地律师接触票据业务太少,对票据的概念仍停留在抽象的书本印象里。   得益于所里的电化设备,展现在大屏幕上的是制作精美的课件,罗列清晰,详略得当,直观地将票据相关的内容呈现在大家的面前。据尤律师介绍,制作这个课件,他可是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辛苦了,必须点赞。   开篇词中,尤律师强调“改变思维”学习思想,所谓改变思维,就是抛开常规业务的理论和实践模式,集中到票据本身上来,集中到票据的独特性上来。   尤律师通过课件展示,从票据的文义性、无因性这个基本特征起始,系统地讲述了票据的种类、票据的对价关系、票据的票面记载、票据权利及常见的权利瑕疵、票据纠纷的多发焦点、持票人及承兑人的重大过失等票据知识。其中,穿插了他亲历的票据法律服务实践,并与大家进行了互动,激发了大家的学习热情与深入思考。   讲述中,尤律师特别讲到了因票据遗失而启动的公示催告程序的立案问题,在失去票据且未保存票据复印件的情况下,可以说全无证据时,如何申请法院就虚无的票据进行公示催行以保障失票人的权利?大家对此各抒己见,争论热烈。***终,尚主任提议,由在法院工作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郭书铭律师从法院办案角度来讲述此种情况下的实务操作。郭律师认为,如果票据遗失,且无票据复印件的情况下,失票人应当通过展示与前手的交易关系并取得前手的证明来表明自己失票人的身份及票据信息,因为,通常情况下,前手必然保有票据复印件等票据的相关信息。   通过本课题学习,真正地让大家重温了票据法,在洛阳作为内地城市,被国家批准设立自由贸易区的大背景下,在未来将面临大范围、大批量包括票据支付等国际贸易业务的时刻,票据知识的学习与掌握无疑将具有深远的重大意义。   会议的第二项议程,在尚主任的主持下,本所的八名实习律师分别就自己的学习、进步、心得与大家分享,他们的分享在麻伟波律师、贺宪锋律师的点评中,均得到了热情的赞赏和鼓励,同时也给予了美好的希望和祝愿。年轻,就是资本,虽然成长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但他们一定能闯出自己的天地,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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