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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2021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及党支部 召开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颁奖典礼

  2021年1月9日14时30分,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及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颁奖典礼,全体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参加此次大会,石会升副主任担任此次大会主持人。   会议***项,由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尚旭辉主任代表管理委员会,向本所全体同事作2020年度工作报告。尚旭辉主任主要从律所简介与管理、律所学习与交流、律所文化、公益服务等方面向大家展示出诚然所在2020年取得的新突破与显著成绩。随后,尚主任表达出对在座同仁不断付出的真心感谢,更为已经悄然而至的2021发展前行指明了方向。     (尚旭辉主任工作报告中)   会议第二项,由郭书铭书记对诚然党支部2020年的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报告。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诚然党支部秉承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思想,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诚然党支部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向河南省慈善总会捐款1500元,为抗击新冠疫情提供了“诚然”力量。过去的一年里,在上级行业党委的指导下及支部委员会的带领下,支部全体党员锐意进取、团结奋进、砥砺前行。郭书记在对2020年党建工作作出肯定的同时,也对不足之处进行了剖析:重业务轻思想教育的学习;对党员的先进性认识不足、不深刻;闭门学习自我提高,缺少了走出所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务实实践。郭书记表示,党员律师要努力克服不足,坚持过去***的经验做法,补齐短板,力争2021年党建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以党建促所建,为诚然律师提供正确的工作方向。     (郭书铭书记工作报告中)   会议第三项,由尤士虎副主任代表管理委员会,宣读《表彰2020年度***员工的决定》,并对获得表彰的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授予证书、奖金,此次共有17名先进个人分别被评为“***律师”、“***青年律师”、“***实习律师”、“***党员律师”、“***公益律师”、“***行政人员”、“业绩突出奖”、“特殊贡献奖”的称号。    (尤士虎副主任宣读表彰先进决定)    (尚旭辉主任为朱红律师、冯志永律师、郭亮律师、张俊山律师颁发“***律师”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合照留念。)    (尤士虎副主任为刘文慧律师、韩晨星律师、李仕林律师颁发“***青年律师”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合照留念。)      (郭书铭书记为赵冰洁律师、石晶律师颁发“***党员律师”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合照留念。)     (石会升副主任为江志柯律师(实习)颁发“***实习律师”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合照留念。)      (党支部副书记、合伙人杨宇光同志为王小峰律师、孙占亚律师颁发“业绩突出奖”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合照留念。)      (合伙人昌帅通律师为李献波律师、吕亚伟律师颁发“***公益律师”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合照留念。)   (合伙人董进果律师为李仕林律师、朱红律师、王静律师、陈亮亮律师颁发“特殊贡献奖”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合照留念。)      (全体获奖人员与到会人员的集体合照留念)   接下来,由获得荣誉的律师及实习律师、行政人员发表获奖感言及个人工作总结。    张俊山律师(左上)、郭亮律师(右上)、冯志永律师(左下)、韩晨星律师(右下)分别发表获奖感言及工作总结      刘文慧律师(左上)、李献波律师(右上)、孙占亚律师(左下)、朱红律师(右下)分别发表获奖感言及工作总结    赵冰洁律师(左上)、李仕林律师(右上)、王小峰律师(左下)、石晶律师(右下)分别发表获奖感言及工作总结     吕亚伟律师(左上)、王静律师(右上)、江志柯律师(实习)(左下)、李芳瑜(右下)分别发表获奖感言及工作总结   在今后的工作中律所会继续贯彻实施党的领导精神,不断提升本所的实力和品牌形象,团队化、***化建设,让诚然所这个大平台成为更加具有竞争力,更加有影响力,更加***化的精品大所。新起点,新征程,2021年,诚然所全体律师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韶华,在感恩中披荆斩棘,砥砺前行。   展望2021年,要始终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律所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建措施,以党建促所建,为律所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后,衷心祝愿社会各界朋友和全体同仁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事业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撰稿/编辑:江志柯   审核:郭书铭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址:www.hncrls.com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12/252020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主任尚旭辉、高 级合伙人董进果双双获奖!

2020年12月5日下午,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在河南省律师协会一号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对2020年度***辩护词获奖律师进行表彰。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主任尚旭辉所撰写的辩护词《公司财务管理混乱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案》被评为二等奖。 (图为尚旭辉主任与其他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图为尚旭辉主任与其他获奖律师合影留念) 2020年12月20日,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在河南省律师协会2号会议室召开,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进果作为***刑辩律师代表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专题发言,他撰写的论文《扫黑除恶下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分析与律师辩护》被评为二等奖。  (图为董进果律师做扫黑除恶专题发言) (图为董进果律师与其他获奖人员合影留念)         律师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诚然所在尚旭辉主任的带领下,不仅牢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以不断学习、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化、精细化、高层次的法律服务。 撰稿:董进果 编辑:江志柯 审核:尚旭辉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12/052020

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在行动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此重要时刻来临之际,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积极相应号召,履行社会责任,深入社区开展宪法宣传与普法活动。   (图为宣传横幅)    2020年12月2日下午,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董进果律师应邀为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小学六年级全体师生讲述宪法的相关知识。活动现场六年级的小朋友们听得很认真,积极参与互动,孩子们获得了宪法知识,本次宪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图为董进果律师在讲解) (图为学生们在认真听讲) 2020年12月4日上午,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尤士虎、吕亚伟律师二人到伊滨区庞村镇进行宪法宣传。周围群众等相关人士积极参加并咨询两位律师相关问题,两位律师耐心解答,群众一致好评。 (图为尤士虎律师在讲解) (图为社区居民在积极参加) 2020年12月4日上午,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李献波、张俊磊律师前往西工区第三实验小学开展“树立宪法意识 维护宪法权威”专题法律讲座,并向该校赠送法治读本。 (图为张俊磊律师在开展讲座) (图为李献波律师在赠送图书)      2020年12月4日上午,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刘小东律师、实习律师陈星涛二人到西工区金谷园社区进行宪法宣传。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穿梭在各个街道,对相关人员进行宪法宣传,积极交流,并解疑答惑。  (图为刘小东、陈星涛(实习)律师与社区工作人员合影)      (图为刘小东律师在讲解) 2020年12月4日下午,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李献波、张俊磊前往西工社区开展宪法宣传讲座。            (图为李献波、张俊磊律师在进行宣讲) 在新时期,新思潮,新挑战的大环境下,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而了解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则是每位律师、公民以实际行动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国家宪法、拥护依法治国的具体表现。 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在行动! 撰稿人:陈星涛 审核:   石会升 编辑:   李芳瑜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11/072020

【诚然简讯】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召开11月份 学习例会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11月7日上午9时准时召开11月份的学习例会,本次学习内容为李晓媛律师分享了离婚财产分配类型的《案例简析》、石会升副主任分享了《公司常见纠纷解决思路与实务处理》,会议在本所的多功能会议室召开,此次例会由石会升副主任主持,本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等参加。 会议伊始,由李晓媛律师对离婚财产分配类型的《案例简析》的内容展开分享,李晓媛律师通过以自身经历的案例为引子,将其中的事实及法律关系向大家进行阐述,***后就案件的发展方向及原因的问题与大家探讨,大家对此问题进行了踊跃发言。 (图为李晓媛律师在讲课) 继李晓媛律师分享完毕后,石会升副主任从办案流程和注意事项对《公司常见纠纷解决思路与实务处理》进行了详细讲解具体如下:一、股东间的矛盾无法协商解决,且任何一方不愿或无法退出,怎么办;2、股东既不履行出资义务又不退股,怎么办?股东存在重大过错能不能将该股东开除;3、公司股东如何退股,退出公司;4、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后,原法定代表人拒不交出公司印章、证照怎么办;5、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可撤销和不成立的区别是什么;6、股权代持中,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股权代持解除委托合同后,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此次分享干货满满,给大家拓宽了业务视野,也学到了非常实用的实务技巧。 (石会升副主任在讲授中) 分享结束后,尚旭辉主任作出了独到的点评,鼓励大家坚持学习,坚持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随后尚主任对律所的例会学习开展的形式和内容与同事们进行了交流,同事们也积极提出建议,使诚然所向前的每一步都更加坚定和踏实。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贵在坚持。作为一名律师,要坚持学习,不仅要钻研自己擅长的领域,还要学习新知识,了解新领域,不断拓宽视野,从别人的经验中汲取精华,完善自己的实务技能。 撰稿:陈亮亮 审核:石会升 编辑:江志柯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10/212020

【诚然资讯】洛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汪玲一行莅临我所调研工作

    2020年10月21日下午15时,洛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汪玲一行莅临我所调研工作,我所尚旭辉主任律师、石会升副主任律师、执业律师、实习律师等参加了座谈,对营商环境及诉讼立案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图为参会人员) 洛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汪玲指出,洛龙区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中,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上下功夫,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并成立了民事速裁团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专门审理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及其他简单案件。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在发言结束后,洛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汪玲邀请参加座谈人员对诉讼立案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石会升副主任提出关于诉前鉴定机构选择的问题,建议基层法院将更多鉴定机构纳入备选名册,让鉴定机构库的鉴定范围更加广泛,使律师们在选择鉴定机构时更方便快捷,提高办事效率。我所其他律师代表踊跃发言,对洛龙区法院的审判质效和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 (图为尚旭辉主任、石会升副主任提出建议) 副院长汪玲一行等人耐心听取了意见,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对律师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并希望律师以后对法院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畅通联络渠道,加强监督。      ***后,尚旭辉主任提出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我所会积极参与配合,并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境界格局,更加注重培养职业素养,提升执业水平,共同为洛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图为座谈结束后合影)   编辑/撰稿:江志柯   审核:尚旭辉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10/192020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简介

本所于2011年7月由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个人制律师事务所,2019年9月改制为合伙所。诸如《礼记·中庸》:“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然”,诚乃诚实、诚信的诚之道,然乃信守。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 本所成立至今始终以信守诚之道为执业理念,坚持奉法敬业,谋求生存发展之道。坚持追求***化、团队化建设,成立了法律顾问、金融保险、刑事、公司、建筑房地产、交通事故、不良资产清欠、非诉等多个***化团队。本着以***的律师团队、良好的知识结构、丰富的执业经验、高度的责任心为广大客户提供规模化、***化、精细化、深层次的***法律服务。 律所现有专职律师及行政人员40余人,律所办公面积:1000平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本所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律所业务开展和执业状况良好。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连续三年被洛阳市司法局评为“律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度、2018年度被河南省司法厅洛阳市司法局评为“***律师事务所”称号、2018年度、2019年度西工区司法局评为“***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8年中共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获准成立,诚然党支部的成立,保证了诚然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为更好地发挥诚然律师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河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业务范围:接受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辩护人;接受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和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近亲属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诉讼文书和其他文书等。   服务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法为据,以实为基,以诚为帆,法海远航 服务宗旨:诚信、勤勉、尽责、***、务实、***——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6-11层,联系电话:0379-69952882。

10/172020

【诚然简讯】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召开10月份 学习例会

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10月17日上午9时准时召开10月份的学习例会,本次学习内容为李瑶律师分享了《如何区分代偿权行使与新借贷法律关系的发生》、韩晨星律师分享了《破产债权的申报、确认》,会议在本所的多功能会议室召开,此次例会由石会升副主任主持,本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等参加。 会议伊始,由李瑶律师对《如何区分代偿权行使与新借贷法律关系的发生》的内容展开分享,李瑶律师通过以自身经历的案例为引子,将其中的事实及法律关系向大家进行阐述,***后提出了“某担保中心于2015年8月4日向‘临时欠存’、账号尾号为9001转入的500万元的行为系出借给某公司的借款行为?还是依照其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行为?”的问题与大家探讨,大家踊跃发言对此问题进行了发言。 (图为李瑶律师在讲课) 继李瑶律师分享完毕后,韩晨星律师从办案流程和注意事项对《破产债权的申报、确认》进行了详细讲解具体如下:1、债权申报与登记需要提供的身份信息材料和委托证明;2、提交说明债权情况的材料;3、债权申报需要关注的问题;4、债权确认之诉的分类;5、确认债权关于清偿方案的问题;6、法律依据和相关文献。此次分享给大家拓宽了业务视野,也学到了非常实用的实务技巧。 (韩晨星律师在讲授中) 分享结束后,尚旭辉主任作出了独到的点评,并鼓励大家坚持学习,坚持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随后石会升副主任对律所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同事们也积极提出建议,使诚然所向前的每一步都更加坚定和踏实。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贵在坚持。作为一名律师,要坚持学习,不仅要钻研自己擅长的领域,还要学习新知识,了解新领域,不断拓宽视野,从别人的经验中汲取精华,完善自己的实务技能。 撰稿:陈亮亮 审核:郭书铭 编辑:江志柯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10/162020

其实没那么恐怖……

又一个,又来了一个……我已经懒得回忆这是第几个了——“我要不要赶在明年之前离婚?”“是不是明年离婚就更难了?”“离婚冷静期好恐怖!” 其实我本不想写关于这个话题的文章,亲情、爱情、婚姻是太过个人的事情,不能用统一标准去衡量,我见过相敬如宾的***,也见过吵吵闹闹过一辈子的***,哪种更好?不是剧中人,谁又能真的感同身受呢?毕竟我是一个连说媒都不愿意的人。可是这么多朋友对这个问题纠结至此,是我始料未及的,所以,趁着休假,就简单和朋友们聊几句吧!   自从《民法典》登上舞台,各种关注便集于一身,而在我的朋友圈里,“离婚冷静期”绝对是被翻牌***多的宠儿。朋友们或调侃、或吐槽、抑或真的恐慌,仿佛即将错过***后一列通往春天的地铁似的。 作为朋友,我想说,虽然中国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劝和不劝离”,但是时代发展到更加注重独立人格的今天,我更希望规劝的是可以离婚,但是要在比结婚更加冷静的前提下离婚。 婚姻不是生活的必需品,但是一旦步入婚姻围城,一定是涉及人身、财产、亲友、社会等方方面面权利义务关系的一个决定,即使两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年轻人从没有意识到。那么在要离开围城的时候,是否应当将自己在围城内的行为后果妥善处理之后再离开呢? 我所认为的离婚,应当分为两个阶段:***,为什么要离婚?第二,如何才能离婚? 那么朋友,你为什么要离婚呢? 如果仅仅是因为害怕错过了快速离婚的机会,害怕以后(也许、大概……)会有更牢固的枷锁,害怕也许今天发现的一点小矛盾有可能发展为更大的问题,那么我只当是朋友聊天吐槽、日常发泄,我作为朋友,作为***的心理咨询师可以尝试着帮你寻找问题、疏导情绪、解开心结。 当然,如果真的到了问题无法解决,两人无法一同继续走下去的程度,那么离婚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毕竟在我的观念中,婚姻是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让彼此都更加幸福更加快乐的生活方式。一旦双方彼此消耗、彼此伤害,那么不妨给彼此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 这个时候,才进入到离婚的第二个阶段“如何离婚”,此刻我才可以从律师的角度去思考。 首先,你为什么离婚决定了你应该采取什么方式去办理离婚。以前看过一种说法,离婚就像生孩子,要么顺、要么剖,要么顺转剖。 顺产型:如果双方都是冷静型的,好合好散,那么就顺顺当当的办理协议离婚。***步,细细捋顺双方在围城中的各种关系,尤其对子女、财产要做明确约定;第二步,把双方谈判的结果用文字方式记录,也就是签订离婚协议书;第三步,去民政局登记领证,从此一别两宽。 新的民法典确实用“离婚冷静期”增加了难度,也就是第三步增加了30天的等待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可以选择继续离婚,也可以反悔,可是对于两个经过冷静思考、并已经做好一切准备的决心离婚的人来说,30天的等待并不能改变什么。 朋友,你需要做的是冷静再冷静,和你的另一半好好沟通,做个***的ending。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你可以求助于亲戚、朋友、律师,确保你们的协商更***更顺畅,但是归根到底决定权在你和他(她)。 剖腹产型:这种方式就血腥暴力得多,需要强大的外力协助了。如果出现了网友们一直作为案例提出的类似家暴、出轨、赌博、重婚等情形,那么不管是现行的《婚姻法》还是即将施行的《民法典》都将此类归为应当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协议离婚并不适合你,你需要的是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冷静期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适用,不会对离婚的结果产生任何正面或者负面的作用。至于你是否能够顺利拿到离婚判决,那么是与你手头的相关证据有关的,毕竟法院终归是司法机关,是要看证据说话的。 朋友,这个时候大概率你是无过错的一方,那么你需要做的是收集、固定证据,如果你的能力有限,可以求助于妇联、法院、公安或者律师,以争取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顺转剖型:这种情况很痛苦,却很常见。原本想要好合好散,无奈天不遂人愿,双方撕破脸皮,争孩子、争财产,相互指责,相互诋毁,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情当事人不好办、行政机关不能断、人民法院不敢判。 但是说到底,这个也不是无法解决,毕竟这种情况中,双方在要离婚这个问题上是有共识的,只是怎么离更好的问题,更多的就是孩子归谁,钱怎么分的问题。 朋友,这个时候当然还是需要证据的,但是我要建议的是,毕竟曾经同床共枕过,曾经如胶似漆过,曾经山盟海誓过,非原则性的问题上退一步海阔天空,而原则性的问题自然有法官按照法律去判定。 当然,这个过程中既然无法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冷静期”同样与你无关。 以上这些,朋友们会发现,离婚冷静期能起作用的范围很小很小,并不能左右你离婚的决定性因素。 当然,有人说家暴、无赖的问题,有人说转移财产的问题,有人说离婚难判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存在,但是这并不是“离婚冷静期”导致的,也不是“离婚冷静期”能解决的。其实新的《民法典》中对于判决离婚的情形比以往更多了一条,其实《反家庭暴力法》中对于家暴受害人的保护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支持,法律并不会盲目保护过错方,这点大可放心。 有人说更应该规定“结婚冷静期”,我觉得结婚确实需要更冷静,但是法律应当规定吗?法律更多是对于行为及其后果的规范,而非对于情感、思想的调整,干涉过多那么岂不是更加******了呢?就像开头说的那样,如果婚姻真的像个攻城游戏,那么两个人进入围城的时候只凭着一腔热血,两手空空,只需将彼此订下盟约即可,而一旦进入才开始共同***地置办装备、攻城略地,才有了共同的行为后果,甚至有可能涉及其他人。所以,此时法律才可以管,也不得不管。因此,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并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对于婚姻这个法律事实所产生的后果更为慎重的处理方式。 不可否认,一项制度必然有利有弊,保障了权利,就一定规定了义务;你拥有的自由,必然是他人让渡了自由,而作为法律这项社会制度不就是在各种权利与义务,自由与***之间的平衡吗?  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不管是***还是人情,都会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导向作用,一个社会的传统,一个民族的人格不都是这样形成的吗?我国基于现在离婚率攀升的现实,基于构建和谐家庭要以和谐家庭作为基石的理念,基于以和为贵的民族传统,尽量避免冲动,尽量保护家庭,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是有社会基础作为支撑的,也是有其存在的价值意义的。 朋友们,大可不必谈婚色变,也不必限期离婚,***的相处方式不止一种,问题的解决方式也不止一种,不管是婚姻中、工作中、生活中,冷静总是没错,找到原因,明确目标,确定解决方案,总是要比仓促决定、限期完成要好一点的。真心希望你走出的每一步都是跟随内心的,也希望你回首的每一次都是无怨无悔的! 审核:郭书铭编辑:江志柯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10/152020

教育的假不能造!

***近因为律师辩论赛的原因,作为本所辩论队的领队,为了让队员们有更好的成绩,不得不***自己思考了很多。都知道辩题没有正确答案,但是辩手却有自己价值观,即使赛场上口若悬河,但是抛开逻辑与技巧,反倒是给自己原本的内心确认更增加了一分砝码。  这么一个辩题,即便赛场上反方对冒名顶替者的定义、严惩的程度、具体法律依据等方面的各个击破,我内心的想法仍无法动摇丝毫。关于冒名顶替伪造学籍的严重后果不需要重申,关于严厉惩罚冒名顶替行为的呼声振聋发聩,关于引发的全民公愤毋庸置疑,可是对于下面的争辩我必须回答: 何谓冒名顶替者? 是陈燕萍吗?是她。仅仅是她吗?当然不是!从截取录取通知书、伪造学籍、伪造户籍,到顺利入学、参加工作,是陈燕萍一个人可以完成的吗?陈燕萍不过是整个冒名顶替行为的一个结果罢了,整个链条中的每一个环节缺一不可。 这整个过程可能存在贪污贿赂、渎职滥权、伪造文书证件、冒用身份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可能存在侵犯他人受教育权、隐私权、姓名权等侵权行为,在行政领域这是偷梁换柱、造假渎职;在民事领域这是恶意串通、共同侵权,在刑事领域这是同一犯意、共同犯罪。有谁能够逃避呢? 冒名顶替行为已经过去了十六年,超过了追诉时效? 没错,我国的《刑法》根据每种不同情形的犯罪规定了长度不同的追诉时效,超过了这个时效,就无法再对犯罪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了。可是,别忘了还有经过***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超过20年仍可追究的规定。 即便大部分刑事责任因为法律时效规定无法追究,那么陈燕萍本人呢?她16年来一直使用陈春秀的身份信息求学入职,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行为一直持续到16年后,并不存在任何时效问题。 即便不谈刑事责任,那么在民事、行政、纪律处分的范畴内,并不存在任何时效问题,作为这个链条上的每一个人,都无法逃脱法律法规及纪律处分的处罚。 陈燕萍只是无辜的棋子? 十六年前,刚刚年满十八周岁的陈燕萍也许真的只是一个并无太多发言权的女学生,只是一个被安排的“受益人”,但她是无辜的吗?不!陈燕萍作为一名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具备完全的民事、刑事责任能力,她不知道自己在参与着什么吗?不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吗?她都知道。她为了自己的私欲,接受着、配合着,也许年少天真的她曾经内疚过、恐惧过,但是她在接下来的十六年间,她从未想过纠正与弥补,愈发心安、坦然,仿佛这十六年就是自己应得的,与他人无关。在陈燕萍一次次被作为陈春秀接受着高等教育、获取着工作机会、享受着各种福利的时候,她并不无辜! 弄虚作假的教育下,没有一个幸存者! 教育公平被称为社会的底层公平。确实,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升学政策各地有别,这些都是古今中外都不可完全避免的问题,我们国家也采取了多种举措逐步改善这种现状,也确实看到了一些好的局面。但是“仝卓高考改档案”“山东冒名顶替上大学”等一系列事件的报道和发酵,让我们发现教育特权真实存在,暗箱操作防不胜防。量化的分数才是对***广大普通人***大的公平,无数寒门子弟渴望抓住也许这一生仅有的一次机会改变命运,我们并不知道陈春秀如果当年正常上了大学,她的人生是否会变得更加璀璨,可是,我们要避免的是提前剥夺了她人生可能璀璨的机会。  反观陈燕萍,窃取了别人的人生,她同样要付出代价。其实开除学籍、丢掉工作并不可怕,毕竟陈燕萍切切实实接受了高等教育,她一定拥有自食其力的能力。真正可怕的是,她从此背上了冒名者、欺骗者的枷锁,她必须承受身边人和社会的鄙视和谴责,这份心理惩罚无疑是更加沉重的惩罚。 我们现在的父母一直想要给子女***好的,我想陈燕萍的父母也是,可是在陈燕萍刚刚成年,准备进入社会的时候,父母却为她准备好了一切,唯独少了“三观”的教育。陈燕萍并不知道诚实、真诚、脚踏实地的意义,并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并不知道什么才是生活的意义。  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家长从来都有、一直都在,甚至将自己的错误示范传递给了更加幼小的心灵。“小学生研究结直肠癌获奖”“小学生研究茶多酚抗肿瘤获奖”,这些科研竞赛的严谨性已经被质疑了一遍又一遍,这些小学生的学术研究的真实性被剖析了一次又一次,这些小科学家、小神童背后的家长也被曝光了一回又一回,官方回应、家长致歉能够解决问题吗?这些孩子们以后还会相信科学的求真精神吗?这些孩子们对于从荣光到嘲笑,从喜悦到失落的落差能够承受吗? 没错,我们的社会需要知识,我们的社会需要人才,但是我们的社会更加需要一个个一身正气、朝气蓬勃、身心健全的“人”! 审核:郭书铭编辑:江志柯 长按二维码关注 联系方式:0379-69952882 网       址:www.hncrls.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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